公益监督经营者“反向抹零”助力保护消费者自身权益
本文转自:阳泉日报
“抹零”本是减少现金找零的麻烦,是商家“让利于民”的体现。但是在移动支付日益普及便捷的当下,“反向抹零”现象却频繁出现。什么是“反向抹零”呢?是指经营者在经营结算收款时,在未作任何明示或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采取四舍五入中的“五入”等方式多收价款的行为。虽然抹去的“零头”数额小,但背后凸显的问题却很大。
近日,郊区人民检察院接到一消费者的反映,称其在某店购买散装产品应收14.97元,但店内结算系统却显示并直接收取15元。消费者向店家提出异议,店家不但不认为有错,还理直气壮声称其自开店营业以来一直这样结算。该院通过走访、核查、调取并固定证据,发现商家确实存在这种违法行为。针对此行为,该院向有关行政单位制发了检察建议,建议其履行监管职责,及时督促涉案店铺进行整改,并加大辖区内店铺排查力度,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移动支付方式普及便捷的当下,经营者完全可以做到精准收款,店铺未经消费者同意,实施“反向抹零”行为,若放任这种情况继续下去,那么“反向抹零”金额就会如滚雪球般越来越大,严重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反向抹零”金额虽“小”,但侵害“民生民利”却不小,同时也扰乱了市场价格秩序,影响了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的消费环境。这些与群众生活、社会公益息息相关的“小”问题,也是公益诉讼检察需要持续关注、深度挖掘的“大”领域。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公益诉讼检察履职的不竭动力,郊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努力,发挥好公益诉讼守护“民生民利”职能,助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做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的忠诚卫士。
检察官提醒,面对商家“反向抹零”的行为,消费者享有合法权利与充分理由对商家说“不”,消费者应当注意保留好相关票据及付款凭证,采取以下方式进行维权:与商家协商,指出商家“反向抹零”行为违法性,要求其归还多收价款或给出其他对等补偿;拨打12315消费者服务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聂 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