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企业“零值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中国消费者报南宁讯(陈曦 记者顾艳伟)“因小失大,实属不该!”6月14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市秀峰区一家企业因年报中的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申请的费用减免也因此未获通过,企业负责人后悔不已。
据悉,今年4月份,该企业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减免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相关部门在核查该企业资质和经营情况中发现,其企业年报显示“企业资产状况信息”等多项数据为“0”,与实际情况不符。经调查核实后,该企业因年报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已被桂林市秀峰区市场监管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每年这么麻烦搞年报到底有什么用呢?这是有些企业负责人最常问的一个问题。”桂林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负责人说,对于企业来说,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改革已实施多年,市场监管、人社、商务、海关、统计、外汇部门相关事项已合并年报,企业只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统一进行报送即可,既避免多头报送也节省了时间。此外,在信息公开的大数据时代,年报就是企业的名片,企业合作首要条件就是信用良好,及早年报、如实年报不仅可以让企业积累信用,还可以享受信用红利。该负责人表示,年报不仅要在规定时限内“及时报”,还必须要“准确报”,切勿随意“零值年报”。
据了解,“零值年报”是指企业在填报年报资产状况信息时,数值全填“0”。经营者以为这样省了事,实则涉嫌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企业在开办后,即使没有营业收入,也应该有房租、物业、工资、代理记账、水电等基本费用支出,所以“零值年报”显然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相符。
今年5月1日实施新修订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而且,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其失信信息将向社会公示,其信息将被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和银行等机构共享,受到多部门、跨领域、跨地域的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失信主体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被限制或者禁入,最终陷入“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被动局面。
桂林市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经营主体,已年报的企业要认真核查,如果信息有误,在6月30日前可自行修改。另外,各经营主体报送年度报告,无需缴纳任何费用。任何以市场监管部门名义要求提供个人银行卡号、银行卡密码以及收取费用的行为均为诈骗,谨防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