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视界 |交3000元返3000元是不是非法集资?
日前,织金县法院审理一起非法集资案件,对某公司张某以非法集资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该院以此案为原型拍摄视频进行宣传,告诫群众远离非法集资诱惑,避免财产受损。
(视频剧照)
被告张某以公司以正规公司为由,向群众宣传交3000元返还3000元利息比银行高为诱惑,收取多名群众钱财,然后人去楼空,致使交钱连本金都未能得到返还的群众受骗,有群众遂向法院起诉。
(视频剧照)
织金县法院提醒群众,不要被高额返点诱惑,警惕落入非法集资陷阱,避免财产受损。
素材来源 织金法院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罗华
编辑 汪韵
二审 何永利
三审 田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