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认定赫占齐等人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行为,树立崇德向善良好社会风尚,根据《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相关规定,经核实,报经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维稳处同意,拟认赫占齐、冯可强、刘兆东同志为“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为确保见义勇为事迹的真实性,现将其事迹予以公示。
一、赫占齐见义勇为事迹
赫占齐,男、汉族、1991年8月出生,茌平区博平镇赫庄村人。
2024年6月11日下午15点25分左右,赫占齐在聊城徒骇河橡胶坝公园乘凉时,突然听到呼救声,寻声望去,发现一名女青年正在河水中挣扎。赫占齐不顾个人安危跳入河中抓住女青年的上衣往岸边拖拽。把女青年救上岸后,又对神志不清的落水女青年进行了紧急救治,使落水女青年转危为安。
二、冯可强、刘兆东见义勇为事迹
冯可强,男、汉族、1991年11月出生,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
刘兆东:男、汉族、1968年10月出生,聊城中通环卫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2024年6月11日下午,刘兆东驾驶洒水车在光岳北路洒水作业时,发现一辆轿汽燃起大火,立即减速停车,打开车前水炮,冲着着火车辆进行高压喷射。此时正好路过的冯可强见状,立即登上后炮位置,对着火轿车喷水灭火,在消防队员到来之前成功控制了火势,避免重大火灾事故。
本次公示2024年6月20日至6月27日止,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评议。如对公示人选及事迹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维稳处反映。
邮箱:kfqzfhxfbgs@lc.shandong.cn
电话:8511603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维稳处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