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专精特新企业被指涉传销”续:专家辅助人出庭称鉴定结论错误
重庆市“专精特新”企业——重庆兴手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手付公司)董事长周影被控组织、领导传销组织罪一案,重庆南岸区法院一审判决周影及其母亲郭智玉等9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传销组织罪,包括周影在内多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都辩称无罪,全员不服判决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已于两月前开庭。
澎湃新闻6月20日从周影的家人、辩护律师处了解到,二审庭审时,重庆邮电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副主任黄永洪副教授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他出具《专家意见书》表示,一审时盘石软件(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石软件公司)计算机司法鉴定所作出的有关传销层级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存在不规范操作,导致数据真实性、完整性不能确认,且涉案“所有上级都能获得奖金”的鉴定结论错误,占奖金总额达93%的直推奖层级最高只有两级。
同时,指证全案多名被告人涉及传销的关键污点证人曹增(化名)当庭表示,他从未向警方表示公司或领导层涉及传销,他笔录里有关兴手付公司传销的内容不实,不是他的真实意思。
周影的家人表示,在专家辅助人和关键污点证人出庭作证后,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在二审庭审结束后,于4月19日向重庆市五中院提出延期审理的建议,二审法院遂决定对该案进行延期审理。
经重庆市五分检申请,重庆市五中院决定该案延期审理。 本文图片 澎湃新闻记者 谢寅宗
辩护人认为在案证据显示该案没有受害人
实缴注册资本1.8亿余元的兴手付公司,是重庆市南岸区重点招商引资企业和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企业。
财通国际融资有限公司出具的兴手付公司经营模式分析报告显示,兴手付公司是社交电商SaaS(注:软件运营服务)服务商,主要通过旗下四大业务——兴小店、兴手付、兴创巢、逸窝疯,提供新零售营销方案、社交电商平台及会员制电商平台等云端服务。
兴手付公司研发软件的能力,也得到政府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肯定。2020年10月17日,该司被重庆市政府评为重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19年中国经济高峰论坛暨第十七届中国经济人物年会上,兴手付公司被评为“2019中国经济年度贡献企业”,周影获评“中国经济十大创新人物”。
2020年10月30日,南岸区公安分局接到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线索通知:兴手付公司涉嫌利用名下的兴小店、兴手相连等互联网平台发展会员,要求会员缴纳“入门费”为条件,获得提成和发展下线的资格……该公司经营行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2021年1月11日,南岸区公安分局出动警力对兴手付公司展开集中收网,现场抓获33名嫌疑人。之后有9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起诉,包括6名高管以及重庆3名代理商。
起诉书称,兴手付公司相继开发了兴小店、兴手相连等网上购物商城应用程序,公司要求缴纳5.9万元价格打包购买上述网络商城1000个密钥(即可以开设1000个网上商城销售商户门店),从而取得代理商资格。后通过设立直接推荐分润和代理商升级为总监、高级总监、特级总监、梦想合伙人等级别,规定上层级别可以对下线团队总业绩提成分润等,不断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下线代理商,实际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以新收取的门槛费5.9万元作为返利资金来源。
经盘石软件公司鉴定,兴手付公司传销代理商及总监以上层级人数共8000余人,所形成会员层级最高为49层。经会计事务所司法审计,涉案传销资金5亿余元。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该案一审时,辩护人认为传销层级司法鉴定存在委托鉴定事项、鉴定人员违法等情况,且司法审计形成的鉴定意见程序不合法。南岸区法院采信律师观点后,经盘石软件公司重新鉴定,兴手付公司的涉案层级变为29层。
鉴定人出庭作证时表示,29级是物理层级,并不是传销层级,也无法鉴定出是否属于传销层级,是否传销层级由法庭确定。
9名被告人中,周影、郭智玉等7人及其辩护人坚称本案不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7名坚持无罪辩护的辩护人认为,兴手付公司的商业模式不涉嫌传销。首先,兴手付公司是合法合规的真实软件商品和服务的销售行为;其次,公诉机关指控的传销层级29层的问题不能成立;第三,周影等人不存在公诉机关指控的“骗取巨额财物”犯罪事实,兴手付公司无强迫、引诱购买产品的行为;此外,判断传销活动是否构成犯罪,必须要考量是否达到“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程度,公诉机关对周影等人“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指控也是错误的,该公司没有采取违法手段经营损害市场竞争秩序。最重要的是,在案证据显示,该案没有一个受害人,更不存在发生挤兑、群访等影响经济社会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重庆南岸区法院一审后认为,周影、郭智玉等9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并判处有期徒刑。
法院认定传销层级为6层,一审9名被告人全获刑
南岸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兴手付公司开发的App应用程序,有类似于淘宝、美团等应用软件的部分功能,具备一定的市场应用性能。因此,被告人提出该软件具有商业价值及实用性不可否认。
周影、郭智玉等9人以兴手付公司为平台,以“销售网络商城密钥”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获得代理商加入资格。根据公司的服务商政策(市场营销政策),按照一定晋升条件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实质性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周影、郭智玉是传销活动的发起者、策划者和操纵者。他们和另外7人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导致参与传销的人员达8000余人,收取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近5.4亿元,属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本案中,兴手付公司设定成为代理商的经济条件就是要购买5.9万元的所谓密钥,这就是门槛费。根据服务商政策,从合伙人到准代理商共有6个层级,在这6个层级中既有属于身份变化的层级关系,也包括具有上下发展条线分润关系层级。用户购买密钥时,如果交易类型为“升级”或“购买”,其所有上级会获得奖金,这就是明显的团队计酬。
服务商政策规定的直推奖和总监奖全部是来自传销人员购买密钥所支付费用。
《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规定:“从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的费用中非法获利的,应当认定为骗取财物。”本案中,根据兴手付公司的财务资料和后台数据,公司的收益中,真正商城服务费几年来才1600多万元,而返给服务商的费用就达2.1亿余元,公司经营性费用达1.24亿余元,明显这些返利均来自传销人员购买所谓密钥的费用。
因此,被告人及辩护人所称层级不明确、没有门槛费、没有骗取财物、不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意见不能成立。
2023年10月10日,南岸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9名被告人全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其中周影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处罚金500万元;郭智玉被判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罚金300万元。
全员上诉,专家辅助人出庭称鉴定结论错误
因为不服一审判决,9名被告人全员向重庆市五中院提出上诉。今年4月7日至9日,重庆市五中院开庭审理该上诉案。
重庆市五中院通知黄永洪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
周影的妻子说,虽然南岸区法院最终将传销的层级认定为6级,但无论是家属、被告人还是辩护人,都不认可盘石软件公司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他们认为兴手付公司并不涉及传销。于是,周影的辩护人、重庆准的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晔委托重庆邮电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副主任、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人黄永洪就该案的电子数据相关技术问题出具专家意见书。
公开资料显示,毕业于战略支援部队信息工程大学的黄永洪长期从事网络安全、智能安全、电子数据取证等技术研究,主要负责重大疑难案件的技术攻关。
黄永洪通过对盘石软件公司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进行审查,以及对兴手付公司提供的备份数据进行分析后,今年4月16日出具《关于兴手付涉嫌传销案件的专家意见书》称,盘石软件公司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存在不规范操作,导致数据真实性、完整性不能确认,且鉴定意见第七条“用户购买密钥时,如果交易类型为‘升级’或者‘购买’,其所有上级(用户角色‘代理商’)会获得奖金”的结论错误,经过对备份数据进行分析、验证,并不是所有上级都会获得奖金。
同时,黄永洪通过对总监奖分配人数、金额、比例统计分析发现,每次购买行为最多只有4人能分到总监奖(总监、高级总监、特级总监、合伙人),有的只有1—3人。周影的妻子杨亚丽说,“这与一审法院认定传销层级6层相矛盾,并且也证明了兴手付公司并不是层层分润,其本质也不是传销。”
重庆邮电大学教授、司法鉴定人黄永洪出具《专家意见书》称,盘石软件公司的司法鉴定意见书的鉴定结论存在错误。
黄永洪的《专家意见书》还载明,直推奖的分配中,同样并非“所有上级会获得奖金”,其与层级无关,仅发生在上下两级之间,所有的交易,每次返利层级只有两个层级,且占全部奖金的93%。参与总监奖分配的人员具有动态随机性,与层级无固定关系,在每一次总监奖的分配过程中,具体由哪个层级、哪个人来获得奖励并不固定,也不由连续的4个代理商层级获得奖励,获得奖励人员的层级具有跳跃性。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孙长永、梅传强、石经海在对该案相关材料进行论证后出具《专家论证意见书》称,兴手付公司根据团队销售业绩等指标,按照团队最高级别给与3%—7%不等的奖励,是以销售商品(软件)为目的,以销售业绩为计酬依据,属于团队计酬,这在保险销售、酒类销售等领域普遍存在。根据《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规定:“以销售商品为目的、以销售业绩为计酬依据的单纯的‘团队计酬’式传销活动,不作为犯罪处理。”
周影的辩护人表示,通过《专家意见书》中有关总监奖、直推奖的意见,证明了兴手付公司并无固定的层级、并且存在断层,这也与一审法院认定的6个传销层级、层层返利相矛盾。
另一关键的地方在于,兴手付公司高管周影、郭智玉、曹世杰、梁美丹、陈世琳、周义霞和代理商贺光英、黄雍兰、牛海燕9名被告人,郭智玉、曹世杰、梁美丹、陈世琳、周义霞五人分得的直推奖、总监奖和同级奖为0,且他们所获取的报酬为固定工资,与销售业绩无关。
曹世杰的辩护人表示,根据《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以单位名义实施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对于受单位指派,仅从事劳务性工作的人员,一般不追究刑事责任”。
周影作为董事长,五年里获得的直推奖金额为25000元、总监奖193596元、同级奖14691.54元,奖金总额比涉案三个代理商任何一个人都低。
“如果周影真的是传销组织的领导者,有这么傻和笨么?”周影的辩护人表示,常见的传销组织,其领导者都是获利最丰厚的,怎么会比自己的代理商获得的奖金还少。
澎湃新闻了解到,该案二审时,重庆市五中院也通知黄永洪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参加诉讼,黄永洪也当庭接受控辩双方、法庭的询问,并当庭对《专家意见书》内容进行阐释。
关键污点证人出庭否认其笔录内容,检方申请延期审理
杨亚丽说,二审时,还有一个与黄永洪一样至关重要的人员出庭作证,他就是该案关键污点证人、兴手付公司原技术部负责人曹增。
郭智玉的辩护人沈亚川告诉澎湃新闻,他之所以申请曹增出庭作证,主要是因为曹增在本案中地位重要、位置关键。他是以嫌疑人接受警方讯问,取保候审后成为指证周影、郭智玉、曹世杰、陈世琳、周义霞等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头号污点证人,他在一审判决书中的证言及提供的相关证据与本案定罪量刑有重大关系。同时,曹增在公安机关的笔录存在违法取证的可能,本身真实性存疑。
一审判决书载明,曹增证言证明,传销模式(即服务商政策)时周影、郭智玉共同制定。他指证郭智玉在2018年就已经在修改总监奖规则的传销核心内容了,郭智玉想通过培训将责任推到服务中心规避传销风险。此外,他还指证2019年1月8日左右,他给周影、曹世杰、陈世琳、周义霞等讲解过《总监奖计算规则4.0》,证实上述人员清楚传销,并称曹世杰清楚传销模式,周义霞对传销模式全部知情并参与设计资金兑付等。
曹增4月8日出庭后,接受控辩双方和法庭询问。曹增当庭表示,他并不知道什么是传销,也不知道什么行为属于传销,他只是在公司做技术,并不确定公司做的是传销。他也不了解服务商政策是谁制定的。
曹增还表示,郭智玉安排法务部门培训,当时只是讲了公司的策略,并没有说公司涉及传销,并没有提及规避法律责任这些内容。
“笔录中,我也没提到门槛费的事,当时签字是想快点离开。”曹增当庭表示,他当时也是作为嫌疑人被羁押的,有一些数据是办案人员说是多少他就写上去了。当时希望立功,配合公安。
为周影辩护的北京泽博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泽表示,兴手付公司本是一家发展良好的互联网创业平台公司,其售卖的软件和密钥经西南大学经管学院教授陈隆近、李海明以及重庆大学副教授李珩出具《专家论证意见书》证明,兴手付公司的软件和密钥具有较大的经济价值和实用性,其销售模式属于众多行业采用的代理商模式。
周泽说,在案证据显示,周影等人既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的诈骗财物动机,也无涉组织、领导传销犯罪的客观行为,本案不存在所谓的传销层级,也没有受害人及非法所得,不符合传销犯罪的本质特征,兴手付公司每年依法纳税也谈不上其有社会危害性。据此,周泽认为周影、郭智玉等9名被告人不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参加庭审的人员告诉澎湃新闻,周影在二审庭审最后陈述时向法庭表示,如果法院坚持要认定他们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希望法院把所有的罪行都判给他,放过他母亲和公司员工,他们是无辜的。
杨亚丽告诉澎湃新闻,二审庭审4月9日结束后,律师们收到法院4月19日作出的法院延期审理通知书。
通知书载明,是因控方重庆市五分检4月19日向法院提出建议,对本案延期审理。法院依据《刑诉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决定对本案延期审理。
澎湃新闻查询发现,《刑诉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周影和郭智玉的辩护人表示,从法条规定来看,该案目前应该是因“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而延期审理,这也说明指控周影等人犯罪未达到确实充分的证据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