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了落水女孩,婉拒报酬的青年,为何将女孩全家告上法庭?

导语: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说要学雷锋做好事,要助人为乐,要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当然这种精神是值得提倡的。今天我们要讲的一件事情也是好人好事,但是它的结果却令人意想不到。到底是什么事情呢?

这件事情发生在江苏,一个寒冷的冬天,一群人在一条河岸上围观。因为刚刚有一位名叫黄斐的小女孩被一辆助力车撞进了河里。这些围观的人呢,都没有去救这个小女孩,为什么呢?

因为在他们看来,如果在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就盲目地跳进水里去救下这个小女孩,可能这个女孩没有救上来,自己还会搭上性命,至少可能会让自己受到伤害吧。所以他们也只是选择围观。

但是就在这时有一个叫杨永的小伙子,路过这个地方的时候,看到河里的女孩马上就快要沉入河底了。于是杨永脱下了自己的衣服,义无反顾地跳进了河里,虽然他被冻的手脚冰凉、四肢麻木,但是凭着这种求生的本能,他还是把这个小女孩给救了上来。

当小女孩被就上岸之后,大家纷纷围过来,急忙把这个小女孩送到医院去抢救,对救人的杨永却没有太在意。杨永也没有计较这么多,看着小女孩被救护车拉走后,杨永没有留名,就默默回家了。

回家以后,杨永便发高烧患上了严重的感冒。杨永当时也没有在意就是觉得自己可能跳进河里碰了冷水,然后得了一场重感冒,这也是很正常的。

黄斐一家为了找到救命恩人,费劲周折,最终通过常州市经济广播电台找到了在蔬菜批发市场买菜的杨永。在这期间,小女孩的父母也曾带着礼品、带着礼金来酬谢过杨永。杨永认为自己这是见义勇为,也就没有收这些东西。后来,杨永还获得了常州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荣誉称号,并获得了5000元的奖金。

和黄家见面一个多星期后,杨永发现自己的身体状况越来越差,他也似乎感觉到有些不对劲了。于是他就去医院做了一个全面的检查。经过一番仔细的检查之后,医生得出来的结论是他患上了严重的慢性关节炎。那是因为什么原因换上这个疾病的呢?

根据医生的分析,就是因为他跳到冷水里面去救这个女孩才导致他患上了这种疾病。患上慢性关节炎,杨永就不能够再做体力劳动了,而且还要靠吃药来维持自己的身体状况,这对于杨永来说无疑是一个非常大的打击。

他的生活状况越来越差,毕竟要长期的买药,而且还不能够参加体力劳动来维持生活。所以他经过深思熟虑,便去找到这个父母的女孩,让他们去找到难为撞女孩的肇事司机提出赔偿,看看能不能够帮助自己在经济上缓解一些小小的困难。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小女孩的父母一口就回绝了他,她们不愿意再去找到这个肇事司机。于是杨永就把小女孩的一家和肇事者陈顺娣告到了法庭,要求他们承担自己的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以及误工损失26万元。

经过裁定之后,法院最终判决赔偿了杨永几千块钱。但是这件事情也不能够从根本上解决杨勇的问题,也并不能够解决它的生存状况。面对相去甚远的判决数额,杨永非常不满,因此,他再次提出上诉。没想到,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并且维持了原判,仅将“赔偿”二字做出更改,变成了“补偿”。

此后,因为花在治病上的费用在不断增加,2004年的时候,

杨永再次进行起诉。

最终,法院判决两家共补偿几千元。

尽管只有几千元,但黄家仍旧感到不满。

她们并不想对此做出赔偿。

很多网友都说见义勇为当然是值得提倡的,

但前提是你得明白自己有没有能力,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才能够去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否则的话可能就会害了自己。

持有这种观点的人,我们也无法判断对错,他们只是站在自己的角度从自己的利益出发来考虑见义勇为这件事情。

如果对自己没有伤害,那么就是顺手为之。如果对自己不利伤害到自己损害都自己的利益,那么这件事情可能他们也只是一个围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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