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老年人的手机卡疑似帮助拨打诈骗电话,“内鬼”被抓!
7月22日
临泉县公安局办案民警
在工作中发现
有多名老年人的手机卡
疑似帮助拨打诈骗电话
而这些手机卡的开办地点
均来自同一家营业网点
这一线索立刻引起
民警的高度警觉
民警随即展开侦查工作
经查
2023年9月至今
该营业网点负责人杨某某
利用工作便利
以赠送新老客户福利
免费领取食用油、水壶等礼品为由
吸引老年人到营业点
套取老年人身份信息及人像照片
用来实名注册手机卡
转售给犯罪分子
目前
杨某某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出租、出借、出售
手机卡、银行卡等行为
极有可能为违法犯罪分子提供便利
轻则违法 重则犯罪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
第三十八条 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提醒
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遇到需要使用身份信息的情况,需格外谨慎,谨防身份信息泄露,不要让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
转自 | 临泉警方
来源:安徽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