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微信、游戏账号……这些“数字遗产”,“身后”可以继承吗?
“如果有一天我不幸去世,那么我的家人可以继承、继续经营我的账号吗?”最近,网红崔先生(化名)一直很关心这个问题。
作为初生代自媒体经营者,崔先生从事自媒体工作已经十几年,全网目前有上千万粉丝。但由于最近身体状况欠佳等原因,崔先生开始对未来的规划有所考虑,“名下的财产、公司股权等,可以正常过继给继承人。但是自媒体账号以及由此产生的衍生价值,是否同样也可以进行继承呢”?
事实上,近年来,和崔先生有着同样疑问的人不在少数。关于未来数据和网络资产的继承,已经成为当下一个越来越普遍的社会性问题。
数字遗产难以界定
2023年初,拥有百万粉丝的90后“B站UP主”来到中华遗嘱库订立遗嘱,计划待自己离世后将百万粉丝账号留给好友运营,并将自己名下价值300万的虚拟资产继承给父母。
据2023年度《中华遗嘱库白皮书》统计,从2017年至2023年,中华遗嘱库一共收到488份涉及虚拟财产的遗嘱。微信账号、QQ、游戏账号、多样化虚拟货币等,已经成为立遗嘱人群的重要资产。
中国互联网协会法工委副秘书长胡钢表示,民法典第127条明确了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是公民的合法财产,也就是说,可以按照遗产进行继承。数字遗产继承的难点,主要在于对数字遗产的认定,目前法律只是说要保护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但是如何认定,目前法律还没有明确的规定。
“数字财产以图片、文件、邮件、音频、视频、游戏装备、数字货币等多种形式为载体,当被继承人死亡时就成为其遗留的个人所有的网络权益和财产”。西南政法大学数字法治政府研究院执行院长冯子轩表示,数字遗产的类型可以根据其大致属性分为几类,包括财产性的数字遗产、人格性的数字遗产和其它类型的数字遗产等,根据情况不同适用不同的继承标准。
同时,数字遗产如何处理,也是一个所有权到底归谁的问题。工信部信息通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盘和林认为,继承数字遗产,首先要确认数字资产的产权,其次,产权需要权力机构的认可,这样才能够被视为可以继承的数字遗产。
此外,涉及个人隐私的数字遗产,在是否可以被继承方面,仍存在不同的意见。“目前数字遗产继承的困难还比较多。哪些数字资产可以继承,涉及伦理的隐私信息具体该继承给谁等问题,都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摸索。”胡钢说道。
实际操作困难重重
除了数字遗产的认定仍存在难点,相关法律也并未明确规定数字财产转让、赠与或继承的具体程序。由于数字遗产的继承往往涉及继承人、网络服务商及被继承人三方主体,而数字遗产的实际支配权通常需要在网络服务商的协助之下,才可能转移至继承人,因此,网络服务商的态度成为当下继承数字遗产的关键。
抖音客服表示,继承人如想继承被继承人的生前账号,需要运营商变更继承被继承人账户登录手机号码后,方可以进行账号主体的变更,从而实现账号的继承;而如果账号里还留有财产的话,那么需要继承人提供包括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与被继承人直系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才可以继承账户里的资金。
微信客服表示,账号使用人过世后,账号不支持继承,仅支持近亲属基于自身合法权益获取过世者相关资料副本。
而关于游戏账号的继承问题,多家游戏软件开发公司均表示,“账号所有权归公司所有”“用户仅获得账号使用权”“不得借用、继承”。更多平台在相关规定中,甚至并未涉及关于继承的内容表述。
对此,胡钢表示,网络服务商应协助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遗嘱执行人移转数字遗产的实际控制状态,并落实好法定的管制要求。根据网络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网络账户须绑定其身份信息,被继承人死亡后,网络服务商应协助继承人办理好用户的身份变更手续,以便继承人及时控制作为数字遗产的网络账户,并落实好现行法的管制要求。
亟需加强相关立法
在数字遗产的实际执行中,可能还存在更多尚未解决的问题。如在法定继承上,哪些数字资产可以继承,涉及伦理的隐私信息具体该继承给谁等问题,都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摸索。
“目前数字遗产的继承困难还比较多。若数字遗产涉及个人隐私,没有账户持有人的明确授权或允许,部分网络管理人员可能不会将账号、密码给任何人。”《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财富管理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黄利军律师表示,需要立法机构通过法律明确定义数字资产的范围,包括各类电子内容、社交媒体账户等。
同时,法律还应明确用户与平台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确保用户对其数字账户拥有足够的控制权,并且保护平台的合法运营权利。
胡钢也认为,目前各类平台在数字遗产继承方面提供的格式合同,仍存在有可能免除或减轻平台责任、加重用户责任义务的、涉嫌霸王条款的问题,因此,他建议平台在数字资产的存储、保留、处理方面,尽到法定的义务和责任。
“未来应进一步细化对数字资产以及继承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可以先进行地方立法,对网络财产进行必要的规范。”胡钢说道。
深入探索简化继承手续
除了需要在立法层面厘清数字遗产的定义、规范平台义务和责任外,针对目前繁琐的数字遗产继承程序,黄利军建议,应通过法律手段简化继承过程,如允许使用数字身份验证来确认继承人身份,确保在执行遗嘱时充分考虑到数字资产的特殊性。
同时,支付宝、微信、数字人民币账户内的钱款,可在继承案件中进行查明、分割,账户余额、交易明细可由当事人提交或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冯子轩认为,数字遗产继承应秉持便利性原则,其目的是实现对账户或者资金的继承,比如账户,本质在于实际使用权、控制权的转移。
胡钢建议,建立统一的数字财产查询平台,通过一键式查询,确认被继承人数字遗产情况,通过简便的法定程序,实现对数字遗产的继承。
选题策划|法治网研究院
文|哈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