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认识他们?淄博两地发布悬赏公告
8月7日
淄博两地发布悬赏公告
↓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2024年第31期)
张店区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孟红梅与被执行人高继福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高继福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孟红梅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高继福,男,1966年7月1日出生,汉族,住淄博市张店区南南京路8号。公民身份号码:370303196607014238。
执行案号:(2024)鲁0303执165号
执行依据: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2023)鲁0303民初4964号民事判决书
申请悬赏标的:564741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悬赏金额:凡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高继福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信息按照时间顺序进行登记,一经核实,将通知举报人登记有关信息。并安排专人受理举报人的举报,承诺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但为发放悬赏金需要告知申请执行人的除外。
举报联系电话:0533-2860378
联系人:王法官
桓台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2024年第14期)
桓台县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部分被执行人采取各种方式逃避执行,涉嫌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现依申请执行人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高方雷,男,1998年6月2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桓台县田庄镇曙光村1组255号,公民身份证号码:370321199806023037。
执行标的额:24913元及迟延履行金。
执行案号:(2024)鲁0321执1284号。
悬赏期限:自公告发出至我院控制可处置财产满足执行标的。
悬赏条件:提供被执行人高方雷财产线索,经我院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
悬赏金额:执行到位金额的20%。
领取条件:第一个提供高方雷财产线索,我院根据该线索控制财产并依法处置成交或以物抵债。
被执行人:孟庆新,男,1977年6月13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桓台县索镇东辛村老种子站,公民身份证号码:370321197706131138。
执行标的额:10096元及迟延履行金。
执行案号:(2024)鲁0321执1723号。
悬赏期限:自公告发出至我院控制可处置财产满足执行标的。
悬赏条件:提供被执行人孟庆新财产线索,经我院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
悬赏金额:执行到位金额的20%。
领取条件:第一个提供孟庆新财产线索,我院根据该线索控制财产并依法处置成交或以物抵债。
被执行人:张连民,男,1967年2月22日出生,汉族,住桓台县新城镇见家村,公民身份证号码:370321196702221852。
执行标的额:35096元及迟延履行金。
执行案号:(2024)鲁0321执1722号。
悬赏期限:自公告发出至我院控制可处置财产满足执行标的。
悬赏条件:提供被执行人张连民财产线索,经我院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
悬赏金额:执行到位金额的20%。
领取条件:第一个提供张连民财产线索,我院根据该线索控制财产并依法处置成交或以物抵债。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相关线索的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533-2346208
桓台县人民法院
2024年8月7日
来源:张店法院、山东省桓台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