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执行“躲猫猫”,司法拘留强惩戒
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近日,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依法严厉打击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执行措施,有力维护了法律尊严与司法权威。
葛某某与廉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市南法院经审理,判决廉某某偿还葛某某借款15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廉某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葛某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市南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廉某某名下财产采取查控措施,未查询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向其发出执行通知、财产报告令等,要求被执行人向法院申报财产情况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廉某某依旧不理不睬、拒不履行。市南法院决定对廉某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经多方寻找,执行法官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被执行人廉某某正在李沧区某台球厅内活动,法官第一时间组织执行干警前往该台球厅。没想到廉某某在台球厅看到申请人葛某某后,立即从一楼平台跃下,迅速开车驶离现场。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后,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指引驱车追踪被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已驶入某农贸市场,没有找到被执行人踪迹。
8月6日,法官接到申请人举报,被执行人廉某某正在市南区某饭店活动。为防止被执行人再次逃避执行,市南法院协调多个执行团队联合开展执行行动,最终在某饭店内成功控制被执行人,并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
在送拘过程中,被执行人廉某某以身体不适为由,拒不配合公安机关进行体检,倒地不起声称自己身体受伤。执行干警立即将被执行人廉某某送到医院检查,经检查,被执行人廉某某身体并无异常。当晚11点半,执行干警成功将被执行人廉某某送至拘留所。
心存侥幸、逃避执行,终将自食其果。下一步,市南法院将继续加大对失信拒执行为的打击力度,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用足用好强制执行措施,以更有力的举措切实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
来源: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