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造虚假案情、在微信群里侮辱他人……青岛警方通报6起典型案例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网络暴力,青岛公安坚持依法打击和综合整治相结合,始终保持对网络谣言的严打高压态势,切实维护清朗的网络环境。现通报6起打击整治网络谣言、网络暴力典型案例。

1、金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

2024年3月,网民金某为“赚眼球”“博关注”,随意编造虚假案情,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2、高某寻衅滋事案

2024年3月,网民高某道听途说,且未经查证,便在某网络平台发布视频谎称青岛某学校食堂餐饮有问题导致 200 多名学生晚上去医院诊治,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3、王某寻衅滋事案

2024年4月,网民王某因与某商家产生消费纠纷,为泄私愤,遂使用电脑P图软件,伪造并传播谣言视频,对商家造成恶劣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4、高某侮辱他人案

2024年4月,网民高某因个人纠纷,在微信群内侮辱威胁他人,对他人生活造成干扰,给其造成心理伤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5、曹某侮辱他人案

2024年5月,网民曹某因与前妻代某感情不和,婚姻破裂,心怀恨意,遂在其抖音账号发布短视频作品、以图片、文字等形式多次侮辱代某,对代某名誉及生活造成不良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6、王某某诽谤他人案

2024年7月,网民王某某与李某因琐事发生矛盾,多次在某平台小区群内对李某进行辱骂、诽谤,严重干扰了他人正常生活,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依法依规文明上网。不信谣、不传谣,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共同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对网上编造、传播谣言,侮辱、诽谤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客户端 张晓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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