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首付”购房再现!多地发文警示风险

购房“零首付”近期又有“抬头”的趋势!

近日,江苏、河南等地频频出现购房“零首付”。在一些社交平台上,不少房地产中介以购房者口吻,发布“零首付拿下人生第一套房”等类似帖子来吸引流量,引发评论区热烈讨论。

所谓“零首付”购房,通常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房屋中介机构通过预先垫付,或是虚拟抬高房屋价格,从银行以按揭贷款的方式来获得首付款,实现“自己不掏一分钱”,百分之百用贷款买房。

打个比方,如果购房者准备买总价300万元的房子,首付为100万元,开发商会将合同价格提高到400万元,购房者以400万元价格申请银行按揭贷款,多贷到的金额可以用于支付首付,这就相当于“零首付”。

那“零首付”的房子到底能不能买?会不会存在什么风险?

实际上,“零首付”购房背后存在多重风险。对于尚未批贷的购房者,可能面临着无法批贷的风险;对于已经发生的违规贷款行为,可能面临被提前解除贷款合同,要求购房人提前全额还款的风险。

其实,“零首付”购房早已有之,在惠州、武汉、哈尔滨等多座城市,“零首付”都曾以各类形式出现过,如今,当“零首付”再次“卷土重来”,郑州、南宁等地先后发布购房风险。

郑州市房管局表示,“零首付”不仅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购房者短期资金短缺问题,通常还需借助于签订阴阳合同、高评房屋价格等违规行为来实现。这不仅增加购房者贷款利息及按揭月供还款负担,并且一旦房产商或中介机构无法兑现承诺,银行也不能完成贷款审批手续,将会给购房者造成经济损失,购房者也很难依法追责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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