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生娃如何报销?最新生育医疗待遇政策解读来了
本文转自:人民网-四川频道
人民网成都8月17日电 (记者郭莹)今年6月1日,成都生育医疗待遇新政策正式落地实施。记者8月16日从成都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优化调整生育医疗待遇政策后,各项待遇项目均高于调整前的定额保障待遇水平。新政策实施首月,全市共计结算生育医疗待遇1.4万人次。对比政策调整前,城镇职工生育医疗费例均报销费用提高约90%,城乡居民提高约164%。
日前,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发起“‘你’问‘我’答,医保政策进万家”线上直播活动。活动对最新调整的生育医疗待遇政策进行进一步讲解。
一、哪些人可以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以下处于待遇享受期的四类人员(同时符合多种身份,不重复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1.参加成都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
2.参加成都市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
3.参加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女性参保人员;
4.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女性参保人员。
二、女职工生育保险能报销多少?
由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不间断缴费满6个月的女职工,按以下标准享受相关待遇:
1.产前检查费定额补助标准:生育为1000元。
2.生育医疗费:在政策范围内的生育医疗费实行限额支付。其中,顺产为5000元、难产(含剖宫产)为6000元,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000元限额支付标准。
3.生育津贴:按生育时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12(月份)除以365(天数),再乘以具体计发天数。其中,顺产98天,难产(含剖宫产)113天,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此外,女职工计划生育、终止妊娠情况均纳入报销范围,点击下方链接即可查看详情。
三、男职工可以报销生育保险吗?
参加了我市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在其配偶生育时可以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包括产前检查费定额补助和生育医疗费(两项待遇标准与上述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标准一致),不享受生育津贴。
但是有2个前提:
1.配偶生育时,男职工须连续不间断缴纳生育保险满6个月(不含当月);
2.配偶生育时没有参加生育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已参加生育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连续不间断缴费不满6个月。
注:夫妻双方都符合条件的,由女方申请生育保险待遇,夫妻双方不能重复享受生育医疗相关待遇。
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能享受哪些生育医疗待遇?
参加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连续缴费满6个月的女性参保人员,可按女职工生育保险标准享受产前检查费定额补助、生育或终止妊娠的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医疗费。
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能享受哪些生育医疗待遇?
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连续缴费满6个月的女性参保人员,生育时可享受产前检查费定额补助、生育医疗费。具体标准为:
1.产前检查费定额补助标准:生育为700元。
2.生育医疗费:在政策范围内的生育医疗费实行限额支付。其中,顺产为3000元、难产(含剖宫产)为4000元,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000元限额支付标准。
此外,计划生育、终止妊娠情况均纳入报销范围,点击下方链接即可查看详情。
五、生育医疗待遇如何报销?
生育医疗费(限额支付):在成都市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出院时可刷社保卡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特殊原因无法直接结算的生育医疗费由参保人员全额垫付后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手工报销。
产前检查费(定额补助):已在成都市定点医疗机构刷卡结算生育医疗费的,产前检查费待遇在线上渠道进行申领,产前检查费线上申领模块正在加紧建设中,请关注“成都医保”微信公众号关注上线时间。
热门相关:交换妻子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