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在出租屋被人强奸?民警调查后发现真相,紧急提醒!

冒充美女通过网上聊天,撒下“诱饵”,利用受害人猎艳心理设置圈套,引诱其“上钩”后进行敲诈……

近日,库伦旗公安局打掉一个以“仙人跳”方式进行敲诈勒索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为“夏季行动”再添战果。

网络交友不慎 落入“美丽陷阱”

2024年8月6日晚,库伦第一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辖区群众青某报警称,其“妹妹”王某在一出租屋内被人强奸,请求出警。

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有多名青年男女在该出租屋内。经了解,李某被青某及“被害人”王某等人指控强奸。李某称与王某在网上相识,是“处朋友”关系,不存在强奸王某的行为。经过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青某、王某等人存在以“仙人跳”方式进行敲诈勒索的嫌疑。为查明真相,民警将现场人员带回做进一步调查。

抽丝剥茧查猫腻 民警出手现真相

经过调查,办案民警发现自2024年7月起,犯罪嫌疑人青某、包某,利用其同伙王某的微信号添加男性好友,以“处朋友”的名义,言语挑逗,约会“男网友”线下见面,为实施“仙人跳”创造条件。8月6日中午,李某通过了“王某”的好友请求,双方通过交流决定线下见面。

当晚,王某约李某到一出租屋内,在双方发生关系时,犯罪嫌疑人青某、包某、查某等人强行进入房间,对二人进行拍照录像,威胁李某赔偿2万元损失费,否则报警。最终,双方未能谈妥,青某竟拨打110报警。

玩“砸”被抓 “仙人”难跳“法网”

经调查,青某、包某、王某等人均为社会闲散人员,该团伙通过交友软件在网络上寻找“猎物”,冒充美女与对方亲密聊天或发送暧昧信息和语音,诱使对方“上钩”,将其约到见面地点,待对方落入圈套后,几人进入现场以录制视频、威胁报警等方式向被害人索要财物。现已查明青某等人已作案多起。

经审讯,青某、包某、王某、查某等5人对以“仙人跳”方式进行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青某等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在网络交友时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要轻信网络上结识的陌生人,不要随意接受陌生人邀约。如果遭遇“仙人跳”敲诈勒索,一定要冷静,第一时间报警并配合警方调查,保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平安库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