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完十年的高层不给接水电气,办房证还得拿5万?
央广网长春8月26日消息近日,长春市铖裕·香榭湾小区多位业主接连向央广网反映,其在购房时经历遭遇了消防验收不合格、水电设施未完善接通、以及办理房产证时被要求支付高额“人情费”等问题。针对业主们反映的情况,记者随即开展了全面深入的采访工作。
给了5万元人情费,才拿到产权证
王先生透露,他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证(下称:房产证)的过程中,开发商竟要求他支付一笔高达5万元的“人情费”,作为办理房产证的先决条件,否则便拒绝为其办理相关手续,这一无理要求让王先生深感愤慨与无奈。
王先生向记者坦言,由于迫切希望尽快出售房产以解脱多年来因房屋质量及物业问题所带来的困扰,他最终不得不妥协,支付了总额5万元的“人情费”以加速房产证的办理流程。
据王先生介绍,他于2014年前后买的房子,这些年因为房屋质量、物业等问题心力交瘁,想尽快拿到房产证后卖掉房子。但按有关规定,由于铖裕·香榭湾证件不全,消防没有验收,所以不能网签。若需办理房产证,需业主持有购房合同,并与开发公司代表一同前往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房屋交易景阳服务中心,完成必要的签字与盖章手续后,方可进一步办理产权登记。
由于购房合同在开发公司手里,如果想要拿到合同办理房产证,需要按照长春铖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销售经理朱鹏程对王先生说的“得拿5万块钱”才行。此前,不少邻居在办理房产证的过程中都被索要了金额不等的代办费,王先生心里早有准备,但还是被“5万块钱”吓了一跳。
面对不交钱便无法获取购房合同以办理房产证的困境,王先生最终选择了妥协,向朱鹏程支付了5万元费用。
据王先生回忆:“朱鹏程最初希望我能以现金支付全款,但我表示现金不足,随后我们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完成了交易。我先转了2万元现金给他,随后又扫码支付了剩余的3万元。不久后,他又提及契税的办理事宜,我再度通过微信转账给了他5000元。整个过程历经近半年的时间,我才拿到了房产证。”
为了证明这一连串交易的真实性,王先生向记者展示了与朱鹏程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
王先生为办理房产证而“支付”的部分钱款的截图(央广网发受访者供图)
王先生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朱鹏程竟提出要求王先生签署一张收条,内容是“王先生向朱鹏程借款,并确认还款的收据”。王先生对此感到很无奈,他苦笑着说:“我们两人之间既无交情也无过往,在此之前根本不认识,你说我怎么可能平白无故地向他借钱,而且还是5万这么一大笔?”
而此类问题在小区业主中还并非个例,据另一位业主刘先生反映,该小区已经办理了房产证的业主,少的被索要一千元,多的像王先生那样着急卖房而被索要3万或五万不等的大有人在。
刘先生身后就是小区沙盘图(央广网记者张学龙摄)
“天价”人情费确实来自“奇葩”小区
记者日前来到该小区,探寻究竟为何产生这种办理房产证的“天价”人情费。
该小区位于硅谷大街和超强街交会处,小区旁边分别是中商·世界里、国健医院、慧谷小学,商场、医院、学校,和建设中的地铁,都近在咫尺,可以说无论是自住,还是投资,都是非常不错的选择。
刘先生告诉记者,该小区一期叫铖裕·香榭湾,开发商是长春铖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二期开发商是长春恒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两个开发公司的老板并没有关系,二期的名字改为了慧谷新城。铖裕·香榭湾是2011年开始建设的,部分房源为定向团购房,部分房源对外销售。铖裕地产以“代建、团购”等方式,销售了1000余套房屋。
2020年二期更名为慧谷新城的小区开始建设,2022年建成,一期业主发现,更换了开发商的小区竟然与一期有着云泥之别:首先是盖好楼十年的铖裕·香榭湾至今没有被消防验收合格,二期开发不过几年时间,却早已设施齐全。其次,一二期并不是一个物业。一期是开发商自己的物业,园区内破烂不堪,楼前楼后杂草丛生,二期由保利物业接管,干净整洁。
铖裕·香榭湾(央广网记者张学龙摄)
刘先生告诉记者,二期从开发到入住不过两年时间,业主早已在去年拿到房产证,一期开发了十余年至今留有不少烂尾工程,不要说消防合不合格,水电气也不给接,都是二期开发商帮忙弄的,而且尚有近半业主还拿不到房产证,什么时候能拿到,尚不清楚。
刘先生说,他于2012年购置了一期的一套房产,当时房价约为每平方米4000元。购房时,开发商长春铖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曾明确承诺两年内交付房屋,并承诺若未能按期完成将依据合同条款进行相应赔偿。然而,直至2016年,刘先生与小区内其余一千余名业主均未收到任何关于交房的明确信息或意向。面对这一僵局,他们多次与开发商沟通交涉,并频繁向相关部门咨询求助。
刘先生表示,长春市及长春新区政府对铖裕·香榭湾的问题高度重视,并多次召开工作推进调度会,探讨解决方案,最终在2018年,政府主导实施了“罚办分离”的政策措施。
这一政策旨在双管齐下:一方面,严厉处罚开发商的违规建房等不当行为;另一方面,积极推动已建成但受困于各种问题的房屋尽快完成交付,确保业主能够顺利入住。
经过与开发商及物业公司多次沟通协商,部分业主终于勉强入住了新房。然而,好景不长,房产证的办理问题又成为了新挑战。
“在房产证办理的初期阶段,物业公司在群聊中随机通知业主办理事宜,没有任何明确的顺序与规划,一栋楼都能出现对门的邻居彼此的办证时间都相差很远,就是谁能给人情费,就给谁办理产权。”刘先生对此表达了他的不满。
记者在铖裕·香榭湾楼下随机采访了5名业主,基本和刘先生的说法一样,都经历了六七年的艰苦维权后住进来,都感谢政府能够出台“罚办分离”的好办法。然而,在办理房产证的过程中,每位业主都遭遇了不同程度的困扰,即被索要金额不等的“人情费”。
开发公司物业公司拒不接受采访
记者在8月8日来到铖裕·香榭湾,曾想采访上述王先生所说,收取他“5万人情费”的长春铖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朱鹏程,但被告知不在。第二天早上再去,同样遭遇闭门羹。记者打通朱鹏程电话,表明身份后,朱鹏程表示在开会,下午再联系,但从8月9日下午至记者发稿时止,多次拨打他的两个号码,他不再接电话。
8月19日,记者辗转找到长春铖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李志斌的电话,在接通后听说是记者要问询有关小区房产证的问题后随即挂机,不再接听。记者拨打其公司法人李光根电话时,始终无人接听。
8月22日,记者探访了铖裕·香榭湾的物业服务中心,向前台接待人员咨询关于产权办理的具体流程。接待人员随后把记者领进内室并表示,业主欲办理房产证前,需先在本物业签署物业手册作为必要流程,随后方能前往开发商处进行房产证办理。当记者提出希望查看该物业手册的具体内容时,前台人员表现出了一定的警觉,并询问了记者的身份与来意。
“人情费”不合理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针对上述情况,记者来到位于西环城路的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采访了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勋,告知铖裕·香榭湾在办理产权过程中出现向业主索要“人情费”的情况。他表示,办理房产证,除了缴纳房屋契税外,并不需要缴纳额外的费用,而且这个契税也是税务部门进行收取的。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房屋交易景阳服务中心(央广网记者张学龙摄)
随后,记者跟随工作人员对王先生的房产证进行了详细查验,并确认其在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房屋交易景阳服务中心办理房产证的过程中,各项程序均符合规定,未发现任何问题。至于在办理房产证的背后,王先生被收取5万元“人情费”一事,房屋交易中心并不知情。
“根据国家规定,没有网签的小区,在办理产权时必须由开发商和业主同时到场进行办理,我们全程都有监控。铖裕·香榭湾如果不配合业主办理房产证,或私自向业主收取‘人情费’,一经查实,都将按照规定,采取相应措施严肃处理开发企业。”杨勋说。
涉事开发商是否存有违规之处?应如何处罚?
记者就此事咨询律师得知,开发商的行为涉嫌构成非国家人员受贿罪。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具体而言,若受贿金额达到3万元以上但未满20万元,即被视为“数额较大”;而受贿金额在1万元以上至3万元之间,若同时涉及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之一,则构成“其他较重情节”,对此类案件,法律将予以立案,并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并处罚金。
(来源: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