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减肥食品中查出涉药非食品原料 相关责任人被移送公安机关
9月9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2024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通报中,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的徐某等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引人关注。据悉,7月26日,因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已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今年7月11日,执法人员接到举报线索。经查,当事人通过某平台直播间销售宣传减肥食品,其中名称为“掉秤+小粉L用3,CHERKON左旋肉碱片散装”产品具有良好的减肥功效,称“一吃就瘦、一天瘦三斤、口干恶心等症状属于正常、无法忍受减肥痛苦的人不配享受苗条身材”。上述产品为普通食品草本果蔬压片糖果,以“小粉”的名义搭配保健食品泰嗖左旋肉碱片售卖。消费者在食用后出现口干、呕吐、小便增多、肠胃痉挛等诸多身体不适情况。
经委托检测,在上述产品中检出苄氟噻嗪成分,含量为4.77g/kg。经专家论证,最终认定苄氟噻嗪属于药品或非食品原料,食品中含有苄氟噻嗪存在有毒有害风险。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海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卞氟噻嗪是一种噻嗪类利尿药物,为处方药片主要成分,一次性大剂量服用可能引发过敏、低血钾症、高糖血症、高尿糖血症等不良反应。食品中添加上述物质,对公众健康带来极大安全隐患。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及时启动行刑衔接程序,严打食品违法行为,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