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工厂模式:提高代码可维护性与扩展性的设计模式
哈喽!今天开始,慢慢和大家一起分享我学习和理解设计模式的历程。
前言
设计模式(Design Pattern)是前辈们对代码开发经验的总结,是解决特定问题的一系列套路。它不是语法规定,而是一套用来提高代码可复用性、可维护性、可读性、稳健性以及安全性的解决方案。
1995 年,GoF(Gang of Four,四人组/四人帮)合作出版了《设计模式:可复用面向对象软件的基础》一书,共收录了 23 种设计模式,从此树立了软件设计模式领域的里程碑,人称「GoF设计模式」。
让我们从创建型模式开始。先来说说工厂模式!
基本介绍
工厂模式是一种创建型的面向对象设计模式,目的将创建对象的具体过程包装起来,从而达到更高的灵活性。工厂模式的本质就是用工厂方法代替 new 操作创建一种实例化对象的方式
,以提供一种方便地创建有同种类型接口的产品的复杂对象。
简单说来:我们不new对象了,让工厂方法来生产对象
工厂模式可以细分如下三类:
简单工厂模式(Simple Factory)
工厂方法模式(Factory Method)
抽象工厂模式(Abstract Factory)
今天来看下工厂模式之简单工厂模式
简单工厂模式
简单工厂模式(Simple Factory)又叫做静态工厂方法(Static Factory Method)模式,但不属于 23 种 GOF 设计模式之一。
简单工厂模式的实质是由一个工厂类根据传入的参数,动态决定应该创建哪一个产品类(这些产品类继承自一个父类或接口)的实例。
从上面的描述中,我们可以抽象出这么几个角色:
- 工厂类:负责创建需要的实例
- 产品抽象类:工厂类能创建出来的所有产品类的抽象。它负责描述所有实例所共有的公共接口。(这里必须要一个抽象类,不然不能保证返回的不同的产品类属于同一个类型)
- 产品类:工厂类创建出来的目标。它(们)是产品抽象类的具体实现。
示例
产品抽象类:
public interface Phone {
public String info();
}
产品类(具体实现类):
public class HuaweiPhone implements Phone{
@Override
public String info() {
return "我是手机华为";
}
}
public class ApplePhone implements Phone{
@Override
public String info() {
return "我是苹果手机";
}
}
工厂类
public class PhoneFactory{
public static Phone createPhone(String name){
Phone p = null;
switch(type) {
case "huawei":
p = new HuaweiPhone();
break;
case "apple":
p = new ApplePhone();
break;
default:
throw new UnsupportedOperationException("不支持该操作");
}
return p;
}
}
让我们来测试下:
public class Test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SimpleFactory PhoneFactory = new PhoneFactory();
Phone phone1 = PhoneFactory.createPhone("huawei");
System.out.println(phone1.info());
Phone phone2 = PhoneFactory.createPhone("apple");
System.out.println(phone2.info());
}
}
输出:
我是华为手机
我是苹果手机
给什么条件,就创建什么类型的实例
,就这么简单。不愧简单工厂模式
的名号。
简单工厂模式存在的问题
上面的例子中,我们是知道该工厂能创建华为手机和苹果手机。所有我们在测试的时候,也只创建了这两个实例。
如果现在要创建一个”小米手机“,那这个工厂就没法创建出来了
小伙伴可能会说,那就在switch...case...中再增加一个case "xiaomi"吧!
嗯嗯,这个办法能解决”小米手机“的创建问题。但如果后面我们还要陆续创建”oppo手机“”三星手机“...
如果延续这种方法,我们每增加一种手机的创建,就要添加一次case,也就要每次都修改 PhoneFactory 类。这显然是违背了【开闭原则】。同时,这样的工厂类太被动了。
那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我们下期再分享。
简单工厂模式总结
工厂类是整个简单工厂模式的关键。包含了必要的逻辑判断,根据外界给定的信息,决定究竟应该创建哪个具体类的对象。
通过使用工厂类,外界可以从直接创建具体产品对象的尴尬局面摆脱出来(不用直接new对象了),仅仅需要负责“消费”对象就可以了。而不必管这些对象究竟如何创建及如何组织的。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和权利,有利于整个软件体系结构的优化。
但是由于工厂类集中了所有实例的创建逻辑,违反了高内聚责任分配原则,将全部创建逻辑集中到了一个工厂类中;它所能创建的类只能是事先考虑到的,如果需要添加新的类,则就需要改变工厂类了。
当系统中的具体产品类不断增多时候,可能会出现要求工厂类根据不同条件创建不同实例的需求.这种对条件的判断和对具体产品类型的判断交错在一起,很难避免模块功能的蔓延,对系统的维护和扩展非常不利;
一句话:虽然简单工厂模式实现了对象的创建和对象的使用分离,但增加新的具体产品需要修改工厂类的判断逻辑代码,违背开闭原则
。
为了解决这些缺点,就有了工厂方法模式。
我下回再讲工厂方法
,今天先到这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