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巡署”拿不出录像,台海军前舰长:雷达画面有存档,为何不拿出来?
【环球网报道】2.14恶性撞船事件发生后,台“海巡署”称海巡舰艇当天未配备密录器没有录像,引发巨大争议。台海军前舰长吕礼诗2月26日在岛内广播节目中表示,现在台“海巡署”的岸基雷达,是跟台防务部门的“联成系统”(大成系统)连在一起的,这些雷达的画面是有存档的,“我请问你们为什么不拿出来”?
报道称,吕礼诗26日在岛内广播节目《千秋万事》中表示,截至目前,我们要什么没什么,其实要的不过就是一个真相而已,这个真相到底是什么?他说,当初说船上都有监控系统,执法人员都有密录器,这是最基本的素养,为什么要拍?第一个拍到底发生什么事情,第二个要保护自己。
吕礼诗质疑,如果按照我们年前所看到的新闻,现在“海巡署”的岸基雷达是跟防务部门的“联成系统”连在一起的,这些雷达的画面是有存档的,我请问你们为什么不拿出来?吕礼诗最后更说,如果你们讲的都对,“海巡艇”被碰撞的话,雷达上都看得到,而且“海巡署”在金门一共有7座雷达站,如果按照以前的新闻讲到的,“联成系统”是有存档的、是可以回放的。“海巡署”你有去调这个资料吗?甚至为什么台海军不直接提供给“海巡署”?
2月14日下午,福建一艘渔船在金门海域遭台方追逐,导致渔船翻覆,船上4人全部落海,其中2人死亡。事件发生后,台湾“海巡署”21日终于承认,在其14日高速追逐大陆渔船致两名渔民遇难事件中,双方曾发生碰撞。
面对外界要求“公布执法影像”的声浪与日俱增,台“海巡署”21日声称,14日执法过程中没有录像,因为“海巡署”CP-1051艇没有配备全船监视系统。而事发时海巡船“高速追逐”“受海浪影响剧烈晃动”,负责搜证的同仁“没有办法”回驾驶舱拿搜证器材。
中时新闻网此前报道称,民众党“立委”张启楷对此深感不以为然。他表示,“海岸巡防机关海域执法作业规范”第九条规定:海巡人员执行职务,应依规定穿着制服或出示证明文件,并随时以照相、录音、录像或其他搜证方式,保全相关事证,以为函送主管机关或移送检察机关查处之依据。他呼吁,金门地检署应进一步彻查整个过程的事实真相,毋枉毋纵,给罹难大陆渔民家属和两岸人民一个交代。国民党“立委”徐巧芯也表示,“海巡署”没有录像非常荒谬,其中是否有人为疏失,或是任何政治因素考虑,应持续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