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内激辩“选举投票改为两轮”
【环球时报特约记者 陈立非】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三党不过半,民进党主席赖清德虽然当选,却是得票仅四成的少数领导人。国民党“立委”翁晓玲因此提案修法,拟将台领导人选举改为“二轮投票制”,引发岛内各阵营的激辩。
台湾陷“少数当局”困境
台湾现行“选举罢免法”规定,正副领导人选举结果为得票最多的一组候选人当选。据台湾《联合报》7日报道,翁晓玲在提案说明中称,岛内目前采取“一轮投票制”,就会出现当选的正副领导人得票率皆不超过50%,甚至低于其他候选人得票总和,且其所属政党在“立法院”的席位未过半的情况,导致台湾陷入“少数当局”的困境,当选人缺乏稳固的民意基础,台湾治理恐面临难题,引发危机。因此,翁晓玲提出参考一些地区的“二轮投票制”修改“选举罢免法”,改为候选人必须得票数过半且达到选举人总数的20%以上,才能当选;如果第一轮没有人过半,则于14天后,在得票数最高的两组候选人之间进行第二轮投票。以2024年台湾地区选举为例,正副领导人选举人人数约为1955万,投票数约为1405万,如果要在第一轮就当选,候选人必须取得选举人总数20%以上的票数,即约391万票,同时迈过投票数过半,即约702万票的门槛。翁晓玲称,台“宪法增修条文”未明定正副领导人选举应采取一轮投票还是多轮投票制产生,因此,投票选举方式如实行“二轮投票制”,并非法律不允许。据了解,该法案已经在“立法院”程序委员会通过并排审,如果顺利将于8日院会一读,并交付委员会审查。
引发三大阵营激辩
对于翁晓玲的提案,国民党“立委”罗智强表示赞同。他称,目前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采取“相对多数决”,会有风险产生只有少数选民支持的领导人。他对翁晓玲提出的“绝对多数决”表示认同,认为这样可以确保当选人得到多数民意的背书,增加执政正当性。国民党“立委”赖士葆则坦言,该提案理想性高,大方向上岛内老百姓应该会支持,但具体要怎么处理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因为只有14天,等于再投一次,但社会成本会很高”。
绿营对此提案表示强烈反对。民进党“立委”林楚茵6日称,“相对多数即当选”是“选举罢免法”规定的,翁晓玲大概是知道蓝白未达“修宪”门槛,才放手一搏,或者只是想蹭流量,但无论目的是什么,“都不应该当一个‘违宪乱政’的‘立委’”。民进党党团干事长吴思瑶称,她很好奇身为法学博士的翁晓玲读的法律是哪个版本,改变选举方式不仅需要社会对话,也要评估选制改变的社会成本等,“任何一个‘立委’抛出任何言论,都不能如此异想天开”。
同时,岛内一些解读认为,翁晓玲的提案是为了阻挡柯文哲2028年参选。民众党“立法院”党团主任陈智菡6日称,举办一场选举动辄花费上千万,“这件事兹事体大,应该做好社会沟通”,如何建立长远的制度,维护社会的长治久安,才是各政党应该思考的事情。民众党发言人吴怡萱则回应说,不需要预设立场,2028年民众党主席柯文哲参选,不一定就是第三名。
当初如果改选制,历史或改写
7日,翁晓玲发文反击称,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采取相对多数胜选的“一轮投票制”已近30年,不仅一些当选者缺乏稳固的民意基础、代表性不足,而且现行制度还造成选票浪费的问题,到选战最后关头,选民可能被迫“弃保”,放弃原先支持对象,改投较有机会当选的候选人,限制选民选择自己偏好的候选人的机会。翁晓玲说,岛内相关法规的原意就是“采取绝对多数决之多轮选举制”,第一轮选举没有过半,则进行第二轮投票;若还未过半,再进行第三轮,直到候选人获得过半支持。当时“立法者”之所以如此设计,就是希望通过反复确认民意,产生出具有坚实民意基础的正副领导人。翁晓玲还回击绿营,“我的法学素养和学问,轮不到这些人来评头论足”。
《中国时报》7日回顾称,上世纪90年代李登辉推动“修宪”时就曾有过这样的构想,当时民进党坚决反对“二轮投票制”。蓝绿经谈判后,国民党最后放手不再坚持,却也因此导致在2000年的选举中,民进党的陈水扁以39.3%的得票率胜出,开启了台湾史上第一次政党轮替。如果当时坚持“二轮投票制”,由居前两名的陈水扁和亲民党主席宋楚瑜进入第二轮,陈水扁未必能够当选,历史也将改写。文章感慨道,如今民进党的赖清德再以40%的未过半得票率胜出,“1997年国民党做的决定,到了2024年仍旧让国民党饮恨。本届‘立法院’国民党‘立委’重提二轮选举修法,不免让人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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