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是深港合作的“最大公约数”
日前,国务院印发《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下文简称《规划》),对深圳园区规划建设特别是与香港园区协同发展作出全面部署。9月5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有关方面负责人重点介绍解读了《规划》这一新形势下推进河套合作区开发建设的基础性、纲领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规划》的政策背景、主要内容、重要意义、重大任务、保障措施等,对于扎实推进河套合作区建设、切实抓好各项规划任务和目标落实,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河套合作区是继横琴、前海、南沙之后,党中央在粤港澳大湾区部署建设的第四个合作平台,具有多重良好发展基础叠加优势,在推动打造协同创新高地、有效支撑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规划建设河套合作区,对深圳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推动香港建设国际创新科技中心和规划发展北部都会区、丰富“一国两制”实践内涵、支持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都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设立大湾区量子科学中心、金砖国家未来网络研究院等高端科研机构、推出“深港联合政策包”28条、实施简化创新要素跨境流动先行先试政策、挂牌成立深圳数据交易所并开展全国首单场内跨境数据交易、建成11个专业园区、筹集高品质科研空间约80万平方米……近年来,河套合作区集聚了一批科技创新资源、探索了一批开放创新举措、筹建了一批科技创新空间。
科技创新是深港合作的“最大公约数”。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内唯一一个以科技创新为主题的重大平台,河套合作区是深港合作打造的国际科技创新新高地,是大湾区国际科创中心“两点两廊”空间布局中的一个重要极点,也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一个重要支点。
《规划》在谋划研究部署安排、重点任务、政策举措等方面,进行“量身定做”。比如,建立产业、机构和个人“白名单”制度,构建高度开放的特殊监管体系,促进创新要素高效便捷流动;先期采取“一线高度便利出入境”的通关模式,待后期条件成熟后,与香港一道探索在深圳园区海关监管区域内实行更加便利的出入境及停居留政策;对货物实施“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自由”的监管模式,便利科技创新相关货物出入,等等。
围绕协同香港推进国际科技创新这一中心任务,《规划》进一步抓细抓实抓好区域协同创新、体制机制创新、产业技术创新等方面的工作,充分发挥合作平台“以点带面”重要作用,更好构建“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的全过程创新生态链,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和制度创新供给。
《规划》明确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立高效的深港科技创新协同机制,到2035年与香港园区协同创新的格局全面形成。“所当乘者势也,不可失者时也。”实现既定目标,并非是轻轻松松就能做到的。当前,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兴未艾,国际经济和科技竞争形势复杂,高科技领域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协同推进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打造世界级科研枢纽,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重要和紧迫。
蓝图已经绘就,奋斗正当其时。抓好《规划》的落实,要以“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加快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布局,高质量、高标准、高水平推进合作区深圳园区建设,奋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极点,努力使其成为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