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校社协同质量决定科学教育成效
近期,光明日报教育周刊刊发了一系列关于科学教育的报道,引发各界广泛关注。在教育“双减”中做好科学教育加法,对教育资源的供给内容和供给方式提出了新的要求,必然需要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协同改革,完善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共同助力我国科学教育高质量发展。
政策法规及理论研究还需细化与落实,以促进协同发展
完善家校社协同开展科学教育的政策法规。 有效发挥统筹、引导、保障和监督的效能,是家校社协同开展科学教育顶层设计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政府要注重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通过扶持、规范、引导来激活科技馆、博物馆、科研院所、全国学会、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以及学校组织的能量,为政策法规的制定提供多角度、有效度的信息来源。政策法规要明确与家庭、学校、社会相关的各级职能部门、不同组织协同开展科学教育的工作任务,保障利于家校社协同开展科学教育的工作,整治与优化影响家校社协同开展科学教育的因素,从顶层保障家校社协同开展科学教育的协同性、平稳性和持久性。还要发挥评价激励和宣传引导作用,以调动家校社相关机构和人员协同开展科学教育的积极性,推动家校社协同开展科学教育共生系统运转畅通,保障科学教育提质稳步实现,在全社会形成家校社协同育人的共识。
加强家校社协同开展科学教育的理论建构。 解决“怎样做”的难题,需要着重加强基础研究,围绕家校社协同开展科学教育的理论依据、发展历程、典型案例、前沿趋势等关键问题,建构符合时代背景的科学教育协同理论和发展框架,提出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建议,为协同开展科学教育决策和具体实践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同时,组建跨领域、跨体制、跨系统的高水平智库,加强协同育人的研究与实践,为科学教学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引导公众尤其是青少年提升科学素养。
机制建构亟待强化与突破,以提升协同质量
建立家校社协同开展科学教育的组织机制。 在透明、开放和互动的环境中,通过有效的沟通,协同促进学生的学习和科学素养发展。家庭、学校、社会以民主协商、分工明确、资源互惠、利益共享为原则,建立以“科学教育提质”为核心,“学校主导、家庭参与、社会支持”为组织模式,家庭、学校、社会“合力育人”为任务导向的家校社共育组织机制,为学校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进行科学教育资源的统筹、调配与共享,听取、采纳、筛选家长和社会相关人士的建议,监督与完善基于学生科学素养提升的课堂教学、课后服务和课外活动,参与制定并优化学校科学教育课程体系和评价体系。
完善家校社协同开展科学教育的评价监测机制。 引入政府组织、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社会机构等多元评价主体共同参与,从不同角度重点开展评价。完善质量监测体系,将家校社协同开展科学教育纳入相关考核内容,制定以科学教育协同育人效果为核心的评估办法和指标体系,开展定期评价监测,推动科学教育协同育人质量监测与效果评估的常态化、实时化、数据化。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探索开展科学教育协同育人试点示范。
实践探索亟须推动与实施,以释放协同动力
促进家校社科学教育资源供需匹配与精准供给。 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同向发力。学校应加强与科技馆、科普教育基地、博物馆等的合作交流,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对区域内的教育资源和活动场所进行统筹,为学校开展科学教育提供社会实践大平台;学校要基于家庭科学教育需求、学生发展需求,开设家庭教育课程,鼓励家长创设家庭特定时间进行科学教育,在家庭中进行科技创新类亲子阅读、探究和实验,营造家庭科学学习氛围。社会教育应突出需求导向,充分调研中小学校对科学教育的需求,结合国家课程标准和单位资源优势,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探索家校社协同开发课程和活动资源。家庭教育要强调提升家长科学教育的能力,树立正确的科学教育观念、掌握科学教育的方法和技能,主动参与到家庭的科学教育之中,积极营造良好的家庭科学教育氛围。
引入多元主体壮大专兼职科学教师和科技辅导员队伍。 充分发挥协同作用,加强教育界与科技界的合作,通过沟通联合校内外科学教育人力资源,共同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家校社协同机制。一方面强化科技界对科学教育的支持力度,遴选一批具有专业优势和丰富科普经验的科学家、科技工作者,到科技场馆、学校开展讲座、培训以及其他相关科普和科技创新类的教育活动,让学生近距离感受科学家的科研过程,了解科学家故事、感悟科学家精神、激发科学兴趣、树立科学理想。另一方面,推动建立专兼职科学教师机制,鼓励学校与科技馆等社会单位建立工作人员、教育专家“双向互聘”的工作关系,使其成为学校的兼职教师,建立常态化的校社沟通指导渠道;吸纳有能力有情怀的家长或家庭教育指导师成为学校教育的志愿者,形成促进学生科学素养全面发展、家校社成员共助学校教育质量提升的人力资源支撑体系。
(作者:庞晓东,系中国科协科普部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