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组织晚自习?以共识破解众口难调
近期深圳多所初中取消晚自习的消息引发关注。深圳市教育局在答复网民时明确表示,不提倡初中阶段开设晚自习。也有学校表示将坚持“初中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但以自愿为原则。然而,面对即将到来的中考,有不少家长抱怨称已无力辅导孩子初中学业,呼吁恢复九年级的晚辅课。
学校是否应该组织晚自习,不同的家长群体有不同的想法和诉求。比如,有家长觉得孩子在家做作业不理想,参加晚自习还可以错开下班高峰期回家的塞车时间。尤其是对部分初三家长来说,他们认为晚自习给孩子打造了一个非常好的学习氛围,孩子专注度更高。晚辅课更是解决了家长无力辅导的问题。
但从之前晚自习开展的实际情况来看,一些初中学校借势以延时服务的名义,自行开展晚自习,一心抓成绩,瞄准中考,加重了学生负担,也引发“剧场效应”,裹挟着更多学校跟风开展晚自习。这对于落实“双减”政策、维护良好的教育生态来说,显然都是不利的。部分家长觉得开展晚自习并非实际需求,他们更希望让孩子根据自己的个性特点和学习需求自主安排时间。虽然参加晚自习是自愿的,但当晚自习异化为了“晚辅课”,这些对晚自习没有需求的家长和学生,也可能失去从容自愿选择的心态和底气。
正因为如此,之前部分学校开设晚自习引发了家长的反对,如今取消晚自习,同样引来了争议。其实,并非家长善变,昨天反对晚自习和今天要求晚自习的不一定是同一批家长,而是不同的家长面对不同的政策表达了不同的意见。总之,对学校来说,开不开晚自习成为了一件众口难调的事情。
从切实落实国家“双减”政策、维护良好教育生态来看,教育局不提倡初中阶段开设晚自习,尤其是不把晚自习变成晚辅导,不在晚自习的时间讲新课、赶进度,都是有依据的。早上七八点到校,学习到晚上八九点甚至更晚,对十三四岁的青少年来说,在校时间确实太长了,不仅不利于身心健康,恐怕也不利于提高学习效率。
众口难调的背后,既是不同群体之间的诉求差异,也是不同家长群体对家校职责认识的差异。一方面,孩子的需求,会随着年龄的增长、重要考试的临近而不断发生变化。另一方面,家长对家校责任的认知有偏差。部分家长无法厘清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职责分野,希望学校能够承担起孩子学习成长的全部责任。所以,倾向于学校开设晚自习,让孩子尽可能多待在学校里。部分家长能够认识到,家庭教育同样重要,家庭也是孩子学习成长的重要场所,更关注亲子交流,更希望孩子能够有自主学习的空间。所以,才会激烈反对学校组织晚自习,更不愿自己的孩子“被自愿”参加学校的晚自习。
其实,不仅是组不组织晚自习,在很多问题上,家校矛盾的根源,都在于家校职责认识不清。一些家长乃至于社会公众,把孩子的成长责任全归于学校和教师,要求学校承担其无法承受之重,而自己则置身事外。当然,也有一些学校和教师,把类似于批改作业等属于学校教育的责任,转嫁到了家长身上。这两种做法都存在很大的问题,都容易导致家校关系紧张。
解决晚自习开不开以及其他类似“众口难调”的问题,关键仍在于在家校责任划分上凝聚更强大的共识。部分家长的难处,值得理解。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学校和教师的职责范围以及能力边界难以无限扩大。各履其职,各自承担能力范围之内的责任,才能真正实现协同育人目标。
面对不同家长的诉求,也提醒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在制定教育政策、推行教育主张时,一方面要划清底线、红线,明确统一的规范,并确保严格遵守。要坚持以学生身心健康为重的原则、尊重教育规律。比如,不把晚自习纳入课后服务范围,不强制开展晚自习,严禁以晚自习为名开展教学辅导工作。这样才能避免“剧场效应”在学生之间、学校之间蔓延。另一方面,家长群体的诉求不断分化,学生的个性化、多样化成长需求不断增长,政策制定与推行,应该充分了解不同家长和学生差异化需求,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尤其要避免政策“一刀切”。
(作者系本报记者 杨三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