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裁决,日本抗议

韩国最高法院21日对二战时期被强征劳工对日企索赔的两起诉讼案作出判决,驳回被告日本制铁和三菱重工上诉,认定两家日本企业向原告支付赔偿金。这是韩国大法院时隔五年再次就日企赔偿强征劳工案作出裁决。

法院判定两家日企向原告每人支付1亿至1.5亿韩元赔偿金

根据韩国大法院当天发布的资料,大法院驳回上述两家日企关于此案已过诉讼时效的主张,判定两家日企向11名原告每人支付1亿至1.5亿韩元赔偿金,约合人民币54.8万元至82.3万元。

此次诉讼争论焦点在于被告所主张的诉讼时效已过是否属于“滥用权利”。对此,大法院指出,原告直到2018年大法院全院庭审判决认定日企赔偿责任后才得以行使损失赔偿请求权,因此原告主张的权利有效,被告主张的已过诉讼时效属于“滥用权利”。

日内阁官房长官:韩高院的裁决“令人遗憾 不能接受”

韩国大法院的裁决立即引发了日本方面的抗议。日本内阁官房长官林芳正21日表示,韩国最高法院的裁决违反了1965年的《日韩请求权协定》,是极其令人遗憾和绝对不能接受的。

日本1910年至1945年殖民统治朝鲜半岛期间强征了大批劳工到日本做苦力。长期以来,韩国受害劳工及遗属多次发起诉讼向日方索赔,但日本政府和相关企业一直以《韩日请求权协定》“已解决”索赔问题为由拒绝赔偿。韩国大法院2018年通过全院庭审判决,明确韩国和日本1965年恢复邦交正常化时签署的《韩日请求权协定》并不妨碍二战时期被强征的韩国劳工行使个人索赔请求权。据韩联社报道,由于日本企业此前并未执行韩国方面的类似判决,此次两家日本企业直接赔偿原告的可能性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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