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真主党战略:脆弱的威慑平衡,才是中东大战最后防线?
导读:进入9月以来,随着黎巴嫩大规模寻呼机爆炸事件和真主党总书记纳斯鲁拉被暗杀,以色列与真主党进入2006年第二次黎巴嫩战争以来最紧张的升级对峙中。昨日,据传以色列已经着手开展对黎巴嫩南部的有限地面攻势,而伊朗则向以色列本土发射了200枚弹道导弹打击其军事设施。面对极其复杂的冲突局势,理解以色列和真主党的基本战略和行为模式,尤其是外界眼中更为神秘的真主党,对判断冲突的性质和走向极为重要。
本文围绕以色列和真主党在长达30年冲突中的互相威慑动态展开。尽管真主党日益强大,但以色列拥有高技术武器和更精良的部队,双方仍然强弱分明,为何以色列长期无法解决这一心头大患?作者指出,真主党实际上通过建立对以色列的威慑,来限制以色列全力进攻黎巴嫩的意愿和能力。双方的对抗围绕“游戏规则”以及之后纳斯鲁拉所定义的“威慑等式”展开。90年代,真主党引入火箭弹战略,建立起以报复以色列北部社区来限制以色列在黎巴嫩南部军事行动的规则。以色列于2000年撤出黎南部后,“游戏规则”则围绕萨巴阿农场、黎以边境、空中领域和秘密暗杀展开。在这些时期,真主党获得了威慑的主导权。
2006年黎巴嫩战争爆发,显示了威慑的脆弱性。真主党严重低估了战争的可能性,但这也和双方沟通和管理局势不善有关。战后,以色列吸取教训,采纳了以“达希亚教义”为代表的威慑战略,威胁不再区分真主党目标和黎巴嫩国家基础设施或平民。而纳斯鲁拉则回应:如果你们轰炸贝鲁特或达希耶,我们就轰炸特拉维夫。基于这一相互威慑,真主党开启了与以色列长达十几年的稳定“恐怖平衡”。
本文最后分析了真主党的战略思维。真主党抓住了以色列与黎巴嫩相邻的脆弱地理位置、游击战/火箭弹战略对以色列空中优势的限制、以色列在地面战中不占据政治优势等对手的弱点,结合前述的威慑战略,来抵消以色列的战略优势。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以色列公布的让北部居民返回家园的目标,还是对黎巴嫩各地的最新轰炸及部分地面攻势的意向,都在表明以色列或将拒绝以往的威慑模式,押注于新的升级。但是,某些互相威慑的要素依然持续发挥影响,不仅在以色列与真主党之间,也在以色列与伊朗之间。在外交和谈判空间日渐缩小的当下,威慑本身可能成为更大的地区战争的最后一道防线。欧亚系统科学研究会特编译本文,供读者思考。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
以色列–真主党:
从“游戏规则”到威慑稳定
文|Daniel Sobelman
翻译|桃小盐 & 述垚
▲ 2024年9月28日,以色列空袭贝鲁特东南部后的现场。图源:互联网
本文探讨了20世纪90年代初至今,以色列与黎巴嫩真主党之间冲突中的威慑动态。这两者之间的威慑关系表现出相当大的差异,从2000年5月以色列从黎巴嫩南部撤军前几年塑造冲突的战争内部威慑,到2006年第二次黎巴嫩战争后十年中成为其特点的稳定战略威慑对峙。这一过程需要通过不断学习,主要是通过军事对抗的艰难方式来实现。在此期间,以色列和真主党相互了解了对方的能力和决心,同时也认识到了自身的局限性和脆弱性。以色列与真主党的冲突表明,国家确实可以威慑暴力的非国家行为体;但并不意味着后者不能威慑军事上更为强大的国家。
下文分析的25年时间跨度分为三个时期:1992年至以色列从黎巴嫩南部撤军前夕;2000年至2006年以色列从黎巴嫩撤军后至2006年7月12日第二次黎巴嫩战争爆发前;以及第二次黎巴嫩战争后的十年。本文核心论点是,以色列决心将战争局限在在黎巴嫩南部安全区,最终削弱了其决心,限制了其战略纬度,影响了其动用以色列国防军压倒性常规军事能力打击对真主党的准备。换句话说,以色列拥有的防御资产在理论上可以使其“拒绝实施威慑”,但最终却削弱了其威慑真主党的决心。以色列在本国领土之外开展行动,这限制了以色列为继续保有这一防御资产而采取的更具有侵略性的行动。
1 威慑的出现
以色列与真主党之间的冲突可以追溯到1982年6月以色列入侵黎巴嫩,其最初旨在迫使巴解组织撤出黎巴嫩。虽然这一目标确实实现了,但以色列的军事占领以及与黎巴嫩南部平民的摩擦却产生了意想不到的后果。
自1992年初,威慑以某种方式影响并潜在地调节以色列与真主党之间的冲突。相互威慑是一种默契的语言,一种可理解的非正式沟通方式,双方称之为“游戏规则”(rules of the game),以色列和真主党以一种可接受的、大多是合理的代价在黎巴嫩南部谋求冲突和长期战略目标,为原本不可预测的环境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可预测性和稳定性。游戏规则作为一套相互理解的行为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为以色列和真主党各自的利益服务,特别是在以色列占领黎巴嫩南部的时期。
从2000年5月以色列单方面撤出黎巴嫩到2006年第二次黎巴嫩战争爆发,“游戏规则”也稳定了随后几年的冲突。值得注意的是,游戏规则使以色列得以维持其在黎巴嫩南部的军事存在,同时寻求与叙利亚达成政治解决方案,以确保国际边界的安全。以色列撤出之后的几年里,游戏规则使以色列能够将其战略和军事注意力转向对抗第二次巴勒斯坦起义上(于以色列撤出黎巴嫩南部四个月后爆发)。当巴勒斯坦的冲突在2004年开始减弱时,游戏规则使以色列能够将所有政治和军事注意力集中于2005年下半年实施从加沙地带撤军的计划。
阿德勒(Emanuel Adler)认为,当国家对恐怖组织发动压倒性的军事优势时,就有可能陷入“威慑陷阱”,即对手最终采纳不成比例的行动。我认为,暴力非国家行为体更有可能从可控的摩擦中获益,而不是从无约束的公开战争中获益,因为公开战争几乎不限制国家发挥军事优势打击弱小非国家行为体。经过精心策划的有限暴力让非国家行为体追求其政治目标,获得军事影响力和声望,同时避免与国家发生全面对抗。事实上,正是游戏规则削弱了以色列利用其巨大优势的能力,才导致了“威慑陷阱”的出现。同时,这些规则使真主党作为较弱的一方,能够在黎巴嫩南部以可接受的代价挑战以色列并推动其“抵抗”议程。“游戏规则”使真主党能随时使用火箭弹迅速让以色列付出代价,从而限制并威慑了以色列对真主党和黎巴嫩动用全部军事力量。从长远来看,真主党证明了自己能够利用和以色列的冲突,为其在黎巴嫩政府中推行政治议程。这场冲突不仅增强了真主党对以色列的胁迫,还增强了对贝鲁特中央政府和其他竞争者(即更老牌的什叶派运动阿迈勒派)的影响力。随着冲突持续,真主党在黎巴嫩的军事和国内政治影响力逐渐上升。到以色列撤军时,真主党已经成为一支不可忽视的政治和军事力量,黎巴嫩政府和以色列都不得不考虑其利益和威胁能力。回顾来看,尤其是在以色列与叙利亚的和平协议未能达成的情况下,相互威慑和制约对较弱的真主党更有利。
然而,尽管真主党在塑造“游戏规则”上占据上风,并在第二次黎巴嫩战争前成功迫使以色列限制军事行动,但2006年之后却成为冲突,特别是双方威慑关系的分水岭。这一转折点在于,以色列对真主党绑架两名以色列士兵的强烈反应(以色列随之对相关目标进行猛烈炮击并出动坦克),使以色列变得不可预测。这表明以色列可能在必要时进行代价高昂的军事对抗以维护其威慑声誉。战后,真主党不能再理所当然地认为以色列会遵循旧有行为模式,也不能再指望以色列因声誉而克制。
战后十年,以色列–黎巴嫩边境地区一反常态地保持稳定,反映了双方逐渐构建的相互威慑关系。真主党在战后暂停在边境的军事行动,并以威慑政策取代其积极的“抵抗”战略(即定期对以色列目标发动“提醒”袭击,这些目标大多位于边界争议地区),这证明以色列有能力重组威慑关系,改变真主党对其决心、可信度和动用压倒性军事力量的认知。2006年以色列肆无忌惮地动用了军事力量,令真主党大为震惊,并使黎巴嫩陷入了长达数年的动荡。然而,真主党成功将这一威慑结果重塑为相互威慑关系。
2 发挥威慑功能的“游戏规则”
希姆肖尼(Jonathan Shimshoni)指出,威慑可以是政策目标、原则、战略或现象。作为深思熟虑的战略努力,威慑旨在操纵对手的成本-收益计算,以劝阻其采取不当行动。面对可信的惩罚威胁,理性行为体会避免采取不想要的行动,只要预期成本大于威慑的收益。经典威慑理论形成于冷战背景,围绕着核武器和对美苏之间的核战争恐惧展开。在此背景下,成功的威慑意味着避免军事冲突。换句话说,意味着“未发生的事件”。常规威慑适用于缺乏核层面的冲突,其关键影响因素和变量涉及各方军事力量、利益、脆弱性和决心的平衡。
暴力非国家行为体的出现通常伴随低烈度的活跃冲突,以及对现状渐进和间接的持续挑战。暴力非国家行为体通过冲突中的胁迫来挑战和重塑现状"。因此可控暴力成为其固有利益,借助非对称冲突推动自身议程,获得军事和政治影响力,并重塑战略环境。
在军事悬殊的持续不对称冲突中,威慑通过逐步接受对对手军事行为的实际限制而产生。但在这种情况下,威慑并不具有战略意义。虽然双方都希望限制冲突的激烈程度和不可预测性,但对于较弱的一方而言,限制冲突以约束较强行为体行使其全部军事选项的能力,更符合其利益。这是因为,与军事上占优势的国家行为体相比,后者的生存基本是有保障的,而对于天生较弱的暴力非国家行为体来说,所有大规模军事对抗都是潜在或实际的生存威胁。因此,较弱的行为体将寻求对较强的对手施加事实上的限制,并尽可能阻止和威慑对手真正利用其压倒性的战略优势。这将使较弱的一方能够挑战现状并从冲突中获益,同时降低与更强大的对手发生冲突的固有风险。
首先,真主党的战略思想围绕着利用以色列的弱点及其军事力量的局限性展开。以色列和黎巴嫩在地理上紧邻彼此,以及真主党对高弹道火力的日益依赖,使这种脆弱性的平衡成为可能。
第二,游击战暴露了空中力量的局限性,这一点最能说明真主党的战略。纳斯鲁拉经常引用其他历史案例,例如越南、阿富汗、伊拉克和加沙地带,来说明空中力量无法决定战争。因此,就在2006年战争前几周,纳斯鲁拉认为,面对常备军时,地理、地形因素(译者注:黎巴嫩南部大部分为植被覆盖的山地)及其游击队固有的灵活性使其无法被空中力量击败。2006年的战争以及以色列随后在加沙地带的冲突进一步强化了这种看法,在这些冲突中,以色列军队严重依赖或完全依赖空中力量。
第三,真主党认为火箭弹和导弹是弱者抵消对方空中优势的主要手段。正如纳斯鲁拉所言,火箭弹是一种简单而有效的胁迫手段,而且成本低廉、无懈可击。纳斯鲁拉在2006年战争前夕指出:“鉴于以色列军队拥有高度先进的技术、复杂的战略和军事战术等最复杂的[能力],我们必须以最简单的方式行事。”两年后,他进一步解释道,由于真主党“无法实现技术上的平等,应对先进技术的最优选择是采纳简单的手段。”纳斯鲁拉在2010年继续提出同样的观点:“如今,获得火箭能力并利用它建立起相当于10架米格战斗机的威慑平衡已成为可能。火箭技术既不昂贵,也不复杂。对抗这种力量并非易事。”
第四,地面入侵暴露了入侵国的弱点,这正中游击队组织下怀。2006年,纳斯鲁拉在讨论以色列地面入侵的情况时指出,虽然真主党无法阻止以色列的入侵,但以色列国防军会“陷入泥潭,伤亡惨重,无法守住领土。这意味着失败。”纳斯鲁拉后来解释说:“我们的战略不是保卫一个地理区域和坚守某些地区。以色列可以[进入黎巴嫩]。我们会阻止它进入某些地方,但会让它进入其他地方,这样我们就突袭它。我们的基本目标是给敌方造成最大数量的伤亡和物质损失,因为敌方的弱点在于人员伤亡,无论是在军队内部还是在民众中。决定一场战斗胜负的不是某个城镇是否被攻克的问题。”
Daniel Sobelman
作者:丹尼尔·索贝尔曼
哈佛大学约翰·肯尼迪政府学院贝尔弗科学与国际事务中心中东计划兼职教员,耶路撒冷希伯来大学国际关系系的国际关系学助理教授,曾任《国土报》阿拉伯事务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