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宗斌受贿案
2023年11月13日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上海市嘉定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宗斌受贿案。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2000年至2023年,被告人宗斌利用担任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上海市奉贤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局长、中共上海市奉贤区四团镇党委书记、上海海港综合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上海海港综合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副书记、上海市嘉定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及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承揽工程、拆迁平地、行政许可、资金结算、人员招录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先后收受上述单位和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08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宗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08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被告人宗斌对其犯罪事实如实供述,并表示悔罪。辩护人针对量刑问题发表了相应辩护意见。
被告人家属等旁听了庭审。合议庭将在评议后依法对本案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