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举报这2人,最高悬赏金超100万元!
海南一中院11月28日发布悬赏公告,举报这2个人,悬赏金最高超100万元!
公告如下↓↓↓
申请执行人杰尔思中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JAC CHINA LIMITED)与被申请人陈加森、高海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陈加森、高海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进一步拓宽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渠道,有效地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经申请执行人杰尔思中国有限公司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3)琼96执1151号
执行依据:(2021)琼96民初1217号
被执行人:陈加森,男,1982年1月24日出生,汉族,住海南省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南二环路海胶深加工产业园二栋01号。
被执行人:高海升,男,1980年2月16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枣阳市鹿头镇吉庄村三组。
执行标的:人民币5819073.90元及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悬赏期限:本案执行完毕前。
悬赏条件及金额: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的藏匿财产线索使法院成功执行(注:经核查,该财产线索是法院未掌握的线索),并使申请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申请人承诺自愿支付执行到位款项20%的悬赏金。
悬赏金额将由法院从实际执行到位款项中代付。
本院郑重承诺: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信息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联系电话:65307963 卢法官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