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 成都各部门制定惠企政策有了“操作说明书”
本文转自:四川日报
《成都市惠企政策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试行)》印发
今后 成都各部门制定惠企政策有了“操作说明书”
今后制定的所有惠企事项都应按照“免申即享”“易申快享”两类进行分类管理
“免申即享”类事项
不需要经营主体申报,制定实施部门依据实施细则和业务数据可直接生成符合条件的支持对象名单,主动直接兑现到经营主体的惠企事项
“易申快享”类事项
需要经营主体申报,制定实施部门依据实施细则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批,生成符合条件的支持对象名单,并在承诺兑现时限内兑现的惠企事项
今后,成都各部门制定惠企政策有了“操作说明书”。记者5月30日从成都市发展改革委获悉,由该委牵头制定的《成都市惠企政策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试行)》于近日印发。《办法》出台的目的,是规范成都全市惠企政策制定和实施工作,提升政策惠企质效,建设一流营商环境。
《办法》所称的惠企政策,是指以成都市委市政府及其办公厅名义印发或市级部门联合(单独)制定实施,以促进经营主体发展壮大、产业建圈强链为目的,以上级和本级财政资金奖励补贴为支持手段的政策措施。
“调研梳理中我们了解到,目前的惠企政策存在申报不便利、审核流程多、资金兑现慢等问题。”成都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从破解问题入手,综合降低企业获取政策成本、提升企业政策享受满意度、促进企业做大做强等三个方面要求,突出惠企政策全生命周期管理,按照惠企政策制定、政策联审、发布推送、申报兑现、评估问效等全流程环节实施管理。
规范管理体现在哪些方面?成都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举例,按照《办法》规定,今后制定的所有惠企事项都应按照“免申即享”“易申快享”两类进行分类管理。
“免申即享”类事项指不需要经营主体申报,制定实施部门依据实施细则和业务数据可直接生成符合条件的支持对象名单,主动直接兑现到经营主体的惠企事项。“易申快享”类事项指需要经营主体申报,制定实施部门依据实施细则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批,生成符合条件的支持对象名单,并在承诺兑现时限内兑现的惠企事项。
不同类的惠企政策有不同管理办法。例如,对“免申即享”类事项,制定实施部门应按照名单确定、事项审批、推送确认、资金兑现4个环节开展工作。“限时”是管理环节中的关键词。在推送确认环节,《办法》规定,制定实施部门应在完成资金分配方案最终审批程序后10个工作日内,依托“蓉易享”平台和线下企业服务体系,向拟支持对象定向推送惠企事项兑现提醒信息,并引导其在“蓉易享”平台对是否接受奖补资金支持的意愿和对收款账户信息进行确认。在资金兑现环节,制定实施部门应在意愿和信息确认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会同财政部门将资金直接拨付到已完成确认的经营主体账户。
《办法》还提出了建立惠企政策联审机制。成都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联审机制的设立,是为了对新惠企政策出台的必要性、制定的规范性、实施可操作性、预算可承载性进行多维度和规范化联合审查,将政策一致性落实到操作层面,避免出现政策分解谬误或合成谬误。(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蒋君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