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深化集体林权改革 推动林下经济发展
本文转自:平凉日报
本报讯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关系国家生态安全、乡村振兴和亿万农民福祉的“国之大者”。我市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聚焦林权流转、林权抵押贷款以及林下经济发展,持续强化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积极鼓励、扶持建立林下种养典型范例,林草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充分发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2008年至今,全市集体林权抵押面积47万亩,贷款12亿元,流转106万亩,流转金额0.5亿元,涉及农户4万户。发展林下种植养殖25万亩,森林景观年接待游客76万人次,林下经济实现总产值9亿元。努力打造林下种养、林产品加工、森林康养、林(果)旅融合典型示范点,静宁县35°苹果谷森林休闲康养度假村和双岘镇仙鹤谷休闲度假生态观光园荣获2022“中国森林体验基地”称号,崇信县华夏古槐王景区认定为2023年国家级森林康养试点建设单位、新窑镇新窑村后河沟和柏树镇木家坡村被认定为“2023年中国森林康养人家”。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不断优化林权流转机制,提升林权抵押贷款的便利性和可操作性。深入挖掘林下经济发展潜力,积极拓展林业生态旅游市场,打造更多具有特色的森林景观和生态旅游产品。加强与科研机构和高校的合作,推动林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不断拓宽林果农增收致富渠道。充分发挥林业生态、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多种功能,推动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成功转变,为全省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打造出“平凉样板”。 (王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