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提速

本文转自:经济日报

全国具有相关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达558家——

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提速

本报记者 银 晟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国已布局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71家,快速维权中心42家。全国主要的大城市、经济强市基本都建设了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主要小商品、快消商品产业集聚区基本都建设了快速维权中心。

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地方布局建设了一批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为创新主体、经营主体提供集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服务。这既是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重要载体,也是实现知识产权“快保护”的重要支撑。

数据显示,今年前4个月,全国“快保护”机构共受理维权案件3.5万件,平均办理周期2周左右;受理专利预审请求8.5万件,通过预审的发明专利授权周期保持在3个月以内,极大便利了权利人获权维权。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郭雯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作用,推动形成以国家级“快保护”机构为支点,各级各类知识产权保护机构为延伸,梯次布局、协调联动的工作体系。通过强化“快保护”能力提升,培育打造一批“高精优”“快保护”机构,为知识产权社会保护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知识产权领域惩罚性赔偿制度审判落实情况,与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一直备受社会关注。

实践证明,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落实,知识产权案件“三合一”机制改革,在统一执法司法标准、提高案件质效、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整体效能等方面成效显著。

记者了解到,去年在盼盼安居门业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人民法院对被告方恶意攀附商誉的行为适用4倍惩罚性赔偿,判决侵权人赔偿权利人经济损失1亿元,大幅提高侵权代价。在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技术类案件中,去年平均判赔额达到每件约1241万元,体现了对重点领域、新兴产业和关键核心技术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丁广宇介绍,截至去年底,全国已有25个高级法院、242个中级法院和287个基层法院实现了知识产权案件“三合一”的集中管辖和统一审理。目前,全国具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达558家,确保每个中级法院辖区内至少有1家基层人民法院可以对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集中管辖、统一审理,建立夯实了“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在管辖权上的基础。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提出,要构建便捷高效、解纷多元、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共治体系。

目前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指导管理的调解组织达2000家,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成为化解知识产权领域纠纷的重要力量。

郭雯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最高人民法院建立“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推送案件调解成功率达80%。此外还会同司法部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仲裁工作,去年29个省份121家仲裁机构开展了知识产权仲裁工作,处理仲裁案件5249件,标的额超49亿元。

未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和仲裁工作,依法依规对知识产权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进行惩戒,持续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积极构建便捷高效、解纷多元、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社会共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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