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网事】市场监管总局:完善相关立法 为网络市场活动定规矩、画方圆
【法治网事】
光明网北京6月18日电(记者 孙满桃)如今网络市场持续发展壮大,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正当竞争、虚假营销等乱象。如何通过法治监管,来促进和规范网络市场健康运行?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下午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外介绍网络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针对上述问题,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司长彭新民在发布会上表示,网络市场在持续发展壮大的同时,确实也存在一些问题。作为网络市场的重要监管部门,市场监管总局积极做好网络市场中竞争行为、价格行为、广告、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等方面的监管工作,促进和规范网络市场健康运行。
彭新民表示,一方面,根据网络市场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市场监管总局不断完善相关立法,为网络市场活动定规矩、画方圆。比如,推动制定《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个人开办网店可以将网络虚拟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让网络市场准入机制更加优化;出台《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划定有奖销售、价格促销的“红线”,严禁网络经营者采取“先提价后打折”、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方式开展促销,让市场促销更加规范;今年5月,市场监管总局还公布了《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治理网络经营者“好评返现”“数据流量造假”“大数据杀熟”等问题,让市场竞争更加有序。
另一方面,聚焦网络市场领域的突出问题,市场监管总局积极开展监管执法,为网络市场活动保驾护航。
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优化平台协议规则专项行动,重点督促指导经营规模较大、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平台企业,侧重于平台内经营者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内容,对自身平台规则和服务协议进行全面自查,指导854家平台企业修改优化协议规则3680项;扎实推进“百家电商平台点亮”行动,督促平台亮照、亮证、亮规则,让广大消费者能够了解到商家的真实情况,消除网络市场信息不对称;开展互联网广告治理工作,重点关注直播带货广告、弹窗广告、“软文”广告等新型广告形式,加大监管力度,2023年度共查处各类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案件2.25万件,有力净化了互联网广告市场环境。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紧紧围绕推动网络市场高质量发展,健全完善制度规则,强化政策统筹协调,整合市场监管政策工具,充分激发网络经营主体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以高质量监管促进网络市场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