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全面取消商品住房限购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印发《关于促进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若干措施》提出多项支持举措:
一是商品住房价格备案时间间隔由三个月调整为一个月;
二是在合作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不再审核购房人资格;
三是取消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转让限制年限规定(有限制产权转让的除外);
四是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将单缴职工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60万元,双缴职工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