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确定8个城市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
本文转自:江西日报
为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做好全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修订后的《江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新修订的应急预案新增了区域联动预警,结合我省气象、地形、污染传输特点等因素,确定南昌市、九江市、宜春市、新余市、萍乡市、上饶市、鹰潭市、抚州市等8个城市作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
本次修订结合国家要求和我省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实践,从重污染天气应对的组织体系、事前准备、分级标准、联防联控和响应措施等方面进行了优化完善。修订后的应急预案有利于提高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应急响应能力和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巩固提升。 (朱晨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