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个方面20项举措 内蒙古力促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本文转自:人民网-内蒙古频道
新闻发布会现场。实习生惠佳摄
人民网呼和浩特7月11日电 (富丽娟、实习生惠佳)6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使全社会广泛知晓政策,民营企业有效享受政策,7月11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对《意见》进行解读。
《意见》作为自治区党委、政府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政策文件,诚意十足、干货满满,具有务实管用、适度超前、标本兼治三个特点。
大会解读了《意见》着力解决的8个方面具体问题,提出20项具体政策措施。
一是清理限制政策。围绕民营企业全周期各环节,系统清理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法规政策。与以往简单提出清理限制政策相比,进一步明确了“清理什么”,更加精准务实。
二是优化办事流程。提出规范涉企行政审批程序、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深化政务“增值服务”等举措。与以往做法相比,把政策着力点从“如何办理”转到“如何办成”。
三是畅通融资渠道。提出加快补齐融资服务短板,首次提出设立不低于1亿元的融资风险分担资金,建立风险分担机制,这些含金量十足的政策广受企业好评。
四是强化承诺兑现。提出规范兑现招商引资承诺,与以往不同的是,创新性提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履行合法性审查,“解决老问题”的同时“防止产生新问题”。
五是解决拖欠账款。率先针对解决无分歧账款、存量有分歧账款、新发现拖欠账款3类问题,分类提出具体措施。
六是保护合法权益。提出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整改、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等举措,创新提出对民营企业跨区域投资进行合法保护。
七是支持科技创新。提出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中的作用、加快推动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等措施。
八是营造重商氛围。提出健全联系服务重点民营企业制度、支持民营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推动涉企政策直达快享等改革措施,首次提出按照政府引进人才标准给予民营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同等待遇。
据悉,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方面,内蒙古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将围绕统筹推进和督促落实两个方面开展工作。在统筹推进方面,建立细化工作清单、强化工作调度、动态更新优化,根据《意见》各项政策措施执行效果,以及广大民营企业反馈的问题,不断挖掘新的政策着力点。在督促落实方面,以“娘家人”的姿态,以广大民营企业的获得感为考量标准,直接联系服务重点民营企业的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各地各部门推进落实中的突出问题,推送至自治区党委监督贯通协调平台,实行“挂号督办”。
在民营经营主体的政务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方面,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审批程序。解决行政许可“同事不同办”问题。推动中介服务“清单之外无中介”、“清单之内进超市”;扎实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积极推动增值服务优化升级。打造涉企政务服务综合体,提升企业专席服务能力。
在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发展壮大方面,自治区工商联将牢牢把握“两个健康”工作主题,全力以赴办好两件大事,坚持不懈抓好“六个工程”,持续抓好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理想信念教育,不断加强涉企政策精准宣传解读,用心打造“政企同心恳谈会”“政策落地进商会 直达快享惠民企”等具有显著辨识度的非公经济统战领域工作品牌,扎实做好重点课题调研和建言献策工作。
在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方面,自治区司法厅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通过强化法治保障,做好营商环境“稳压器”;践行法治为民,开好法律服务“直通车”;聚焦政务诚信,精耕行政执法“责任田”的具体举措,着力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