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主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国务院安委办紧急部署
7月21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紧急通知,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进一步拧紧责任链条,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当前主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极端恶劣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深化重点公共基础设施隐患排查整治:
加强对公路、铁路沿线地质灾害风险点、临江临河、高填深挖、桥梁隧道、公路下穿通道等重点路段的检查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封闭禁入等措施。
对输配电线路、变压器等电力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消缺。
组织对病险水库、中小水库逐库排查,强化重点水库大坝、重要引调水工程的安全运行监测,加强水库水电站放水安全预警联动。
对洪水、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加强巡护排查。
聚焦地铁、人防工程等重点部位深入排查城市地下空间风险隐患。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汛期安全运营水平:
加强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农村客运、危化品运输车、重型载货汽车等重点车辆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根据气象预警和交通管控信息科学调整运输计划,坚决杜绝冒险运输、涉险通行。
突出做好高铁和旅客列车汛期安全防范,对存在安全风险的及时采取车辆降速、绕行、停开等避险措施。
严格执行恶劣天气船舶禁限航要求,科学安排港口作业,做好人员避险、设备避风、货物避水等工作。
加强对复杂天气区域等重点空域的航空器运行监控,切实做好汛期雷雨季节航行情报服务、航班动态监控、通信导航设备保障和气象信息服务等工作。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落实施工现场汛期安全防范措施:
严格按照建设工程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对汛期施工安全风险较高的重点工程项目要实现检查“全覆盖”。
督促施工单位落实脚手架、塔吊、施工电梯、基坑支护、模板工程以及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围墙的安全防范措施。
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作业区域和施工驻地等,要动态监控地质灾害隐患变化,按规定采取整治措施。
优化施工区域内车辆行驶路线,严禁超员超载超速。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其他重点行业领域汛期安全防范:
扎实开展矿山汛期水害防治工作,全面检查汛期尾矿库、“头顶库”坝体和排洪构筑物情况,坚决防止淹井、漫坝、停电、溃坝等事故。
加强具有易挥发、遇水反应、自分解放热等特性的危化品安全管控,细致做好防雷、防高温、防泄漏工作。
严格落实海洋石油固定设施紧急撤人、移动平台紧急撤离等防台措施。
加大高温熔融金属生产区域周边排水设施治理力度,做好物料堆场和高温熔融金属喷溅影响区域防雨、防潮管理。
加强涉山涉水旅游景点、休闲度假区、露营地以及海(河)滩游乐场所等重点区域的安全风险管控,严禁旅行社不顾预报、预警冒险组织出游,严防游客到未开发的旅游景点冒险游玩。
强化汛期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对于受极端恶劣天气影响、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要坚决落实“熔断”机制。
通知要求,要扎实做好监测预警和值班值守工作:
密切关注雨情汛情,完善监测预警手段,及时分析对安全生产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提前发布预警信息,提前采取处置措施。
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预警信息接收确认和落实反馈机制,推动汛期安全生产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加强汛期值班值守,紧盯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提前做好各项应急准备。
(总台央视记者 唐国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