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海棠区公布3起禁塑典型案例

南海网8月11日消息(记者 符彩云)为持续巩固辖区内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工作成效,连日来,三亚市海棠区禁塑办及商务、执法、市监等多部门联合行动持续推进禁塑工作,并于今日公布一批禁塑执法典型案例。

一、林旺夜市1家餐饮店储存使用禁止名录内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案

8月6日,海棠区对林旺夜市摊贩、餐饮店开展禁塑检查时发现,1家餐饮店存在储存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现象,违反了《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第二条规定,执法人员进行现场罚没。

本次检查共出动7名工作人员,检查夜市摊贩、商铺及餐饮店41家次,处罚餐饮店1家,罚款200元,罚没1箱违规一次性塑料勺、5捆一次性塑料吸管、少量一次性塑料袋。

二、藤海社区1家水果店储存使用禁止名录内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案

8月7日,海棠区对藤海社区主次干道左右两侧餐饮店、次干道商铺开展禁塑检查时发现,1家水果店存在储存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现象,违反了《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第二条规定,执法人员进行现场罚没。

本次检查共出动5名工作人员, 检查餐饮店及商铺33家次,处罚1家水果店,罚款200元,没收一次性塑料袋、一次性塑料勺子、一次性塑料碗(pet)及背心式塑料袋若干。

三、南田农贸市场1家摊贩储存使用禁止名录内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案

8月9日,海棠区对南田农贸市场、主干道两侧周边商铺、餐饮店等开展禁塑检查时发现,1家摊贩存在储存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现象,违反了《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第二条规定,执法人员进行现场罚没。

本次检查共出动5名工作人员,检查农贸市场、餐饮店及商铺26家次,处罚1家市场摊贩,罚款200元,没收少量一次性塑料袋。南海网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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