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临川区检察院:聚焦农村困难群体 做优做实司法救助民生工程
本文转自:人民网-江西频道
近年来,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检察院围绕司法救助服务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持续深化“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2023年以来共救助农村地区六类贫困当事人47件47人,发放救助金额85.2万元。
坚持内外协作机制,破解救助线索难题。前置线索摸排程序。通过《被害人情况调查表》向办案民警了解被害人家庭及获赔情况,第一时间发现救助线索。依托数字赋能。结合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检测和低收入人口动态检测信息平台,“全方位无死角”梳理司法救助线索。抓实内部移送。强化部门间联动协作,办案过程中认真排查、发现司法救助线索并及时移送,内部移送线索成案率100%。拓宽外部渠道。联合区妇联、区乡村振兴局建立协调联动工作机制,达成司法救助工作共识。2023年以来发现30件救助线索,均已成案。
牵头建立联动机制,聚力开展多元帮扶。积极推动联合救助。针对重点救助或生活十分困难的申请人,实行三级检察院联合救助模式。向省、市两级检察院提请联合救助农村地区困难当事人5件5人,救助金额20.5万元。健全双向衔接机制。协调民政、妇联、乡村振兴等部门落实兜底性政策保障,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无缝衔接。如该院办理的陈某某等3人国家司法救助案。一方面三级院联合救助15.3万元,另一方面积极协调区民政局、区妇联、区教体局等单位将陈某某等3人列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春蕾计划”,作为困难学生帮扶对象,减免学杂费等,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典型案例。
优化司法救助流程,落实效果保障工作。开辟救助绿色通道。对乡村振兴、退役军人事务、妇联组织等部门移送的线索启动“四快”程序,缩短救助金发放时限。2024年办理司法救助时长同比下降9.5%,平均时长仅10天。对偏远地区、不便外出的困难当事人,主动上门走访调查核查、送达法律文书,让“上门求助”变“上门救助”。探索开展司法救助案件回访机制。通过定期电话、上门回访,了解被救助者生活状况。通过协调相关部门寻找公益性岗位、改造危房等具体举措,及时巩固救助成效,彰显司法为民的宗旨理念。(邓美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