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心护绿”密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网
“下乡是旅游,上山是观光,进寨是考古,入村是康养。”这是凤冈标签,更是凤冈县人民检察院全力打造“检心护绿”特色品牌,以办理环境资源等案件为核心,围绕“山、水、林地”着力构建司法保护网的实践成果。
凤冈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党支部建设为抓手,把党建工作深度融入守护生态环境工作中,构建起“打击、保护、预防、服务”四位一体的防护格局。为充分发挥多元共治、预防惩罚破坏森林资源犯罪,该院融入生态检察“联”字工作法,构筑“检察监督+N”生态环境保护模式,以协同履职、立体履职、系统履职等方式,推进水土山林“四治”,为有力打击涉林、野生动物保护违法犯罪,妥善审理民事、行政环境资源类案件提供了坚实保障,也为凤冈县绿水青山筑起了一道法治屏障,助力辖区大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该院通过源头预防,不断将四大检察职能向前延伸,注重抓前端、治未病。开展环境资源教育宣传,创新推动“生态司法+理念传播”相衔接,结合典型案件,印制了以案释法宣传教育手册,详细介绍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以及司法守护环境资源的有力措施。用接地气的语言,把枯燥的法律条文和硬邦邦的法律规定变为活生生的法治实践,通过邀请村镇居民、森林管护员观看在省内外、当地有影响力的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和森林管护员玩忽职守庭审案例等方式,让普法宣传实现“面对面”,真正把绿色理念植入群众心中。
据了解,经过3年多的源头预防、重拳出击依法严惩刑事犯罪、多部门协作治理等方式,凤冈县人民检察院已立案办理生态损害案件31件,督促缴纳生态修复金36.5万元、固碳释氧功能损失31380.48元。
今后,该院还将继续以“严”字当头,严厉惩治犯罪;以“防”字为本,加强法治宣传与警示教育;以“恢”字为主,继续探索构建森林资源损害恢复机制,实现林木补植,恢复林木用地,构建更为完善的生态复绿机制。通过凤冈检察人的共同努力,进一步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保护好茶乡凤冈的绿色生态。
(李宜胜 王连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