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委追授李清学同志“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省政府决定评定李清学同志为烈士
8月24日,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审议《中共辽宁省委关于追授李清学同志“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并开展向李清学同志学习的决定》。
同日,省政府党组会议召开,听取关于葫芦岛市建昌县李清学同志评定烈士有关情况汇报,决定评定李清学同志为烈士。
省委常委会会议强调,李清学同志是全省奋战在抢险救灾一线的先进典型,是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优秀代表。省委决定,追授李清学同志“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省委号召,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向李清学同志学习。学习他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英勇无畏、舍生忘死的英雄气概,勤勉敬业、履职尽责的实干精神,立足岗位、无私奉献的为民情怀,更加自觉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推动形成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坚决打好打赢攻坚之年攻坚之战,为推进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省政府党组会议强调,要学习李清学同志的崇高精神,以李清学同志先进事迹为引领,保持昂扬斗志和进取精神,扎实做好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坚决守护好我们的共同家园,汇聚起坚决打好打赢攻坚之年攻坚之战的强大力量。
来源:辽宁日报·辽望客户端
记者:方亮 王奇 史冬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