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创优发展环境:建立“免申即享”机制、实行“无事不扰”
剪辑 李国栋
9月3日,泰安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泰安制定六大类措施,促进全市个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在创优发展环境方面,制定了允许个体工商户按规定程序办理歇业、建立支持政策“免申即享”机制、实行“无事不扰”等措施。
创优发展环境方面具体措施:
优化准入准营环境。全面落实名称自主申报、简易注销等政策措施,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采取直接申请经营者变更登记和“先注销、再设立”两种办理方式,允许延续原成立时间、字号。实施歇业集成服务改革,允许个体工商户按规定程序办理歇业,歇业期最长不超过3年;对办理歇业备案的,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降低维持成本。
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不得在行政规范性文件中设置土地使用、税费征收、融资贷款、用水用电用工等方面附加条件和歧视性条款。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刷单炒信、侵犯商业秘密、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依法维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
建立支持政策直达快享机制。推动涉个体工商户财政资金直达快享,加大补贴资金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针对个体工商户建立支持政策“免申即享”机制,推广告知承诺制,凡可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提取的材料,不再要求重复提供。
加强信用分类管理。开展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信用风险等级低的实行“无事不扰”,对信用风险等级高的加大检查力度。优化信用修复机制,缩短信用修复时限,开通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信用修复流程,引导违法失信当事人主动纠错、重塑信用,激发经营主体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