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三举措促进病残孤儿回归家庭
本文转自:人民网-安徽频道
近日,肥西县民政局为一位特殊对象办理了孤儿基本生活费申领手续——一名被肥西县爱心家庭从外地福利机构收养的病残孤儿。病残孤儿是需要格外关注的特殊群体,他们更加渴望来自家庭的关爱。为鼓励内地公民依法收养病残孤儿,安徽省民政厅等7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支持国内家庭收养病残孤儿的实施意见》。
肥西县民政局通过落实病残孤儿收养保障政策等举措,促进病残孤儿通过收养回归家庭,享受家庭温暖和父母关爱,同时让收养人充分感知党和政府对病残孤儿的关心关爱,减轻收养家庭收养病残孤儿的后顾之忧,更好履行抚养、教育和监护责任。
落实病残孤儿收养保障政策。病残孤儿依法被收养后,肥西县民政局根据收养家庭意愿,为其办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每月按时发放基本生活费,并为符合条件的被收养人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范围和“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资助。同时县民政局全面排查该县未满18周岁病残孤儿收养情况,确保已被收养的病残孤儿都纳入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
规范收养登记工作办理流程。肥西县民政局全面落实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和《收养评估办法(试行)》等法规政策,严格按照申请—受理—审查—评估—报批—登记—颁证的程序办理收养登记工作,严把材料审核关,认真开展收养评估工作,切实保障送养人、收养人、被收养人合法权益。并将收养登记及时录入全国收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通过优化工作流程和利用信息化手段,让群众得到更优质的服务。
加强收养登记政策法规宣传。肥西县民政局通过“六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向群众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儿童收养登记知识的知晓率,努力营造良好氛围,为扎实开展儿童收养登记工作打下良好基础。(陈增升、吴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