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评论:“播”澜壮阔背后离不开法治之力
在当今数字化时代,直播经济以其直观、互动、实时的特点,打破了传统消费模式的时空壁垒,为消费者开启了全新的购物之旅。《2023年中国直播电商市场数据报告》显示,2023年直播电商用户规模达5.4亿人,同比增长14.16%;直播电商行业企业规模达2.4万家,同比增长28.34%;直播电商交易规模达到4.9万亿元,同比增长40.48%,充分展现了这一新兴业态的巨大潜力和广阔前景。
然而,直播经济蓬勃发展的同时,“乱象”频现。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年度报告(2023)》中,直播带货更是成为消费者投诉举报的六大突出问题之一,近5年投诉举报量逐年上升,增幅高达47.1倍。假冒伪劣、网络欺诈、虚假促销、售后难觅、霸王条款等问题不断涌现,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环境,阻碍行业健康发展。
直播带货“乱象”频出,原因主要有三。其一,网购诉求增长促使主播“逐利狂飙”,忽视广告、产品质量、知识产权等法律责任,进而夸大宣传、售假。其二,行业监管滞后,无法跟上直播经济发展速度,平台数据造假、主播违规带货等问题难以及时有效治理,不良商家与主播趁机作恶。其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不健全,直播电商、新型网络营销等领域规定存在模糊地带,致使监管依据不清晰,执法可操作性不强。这些因素共同作用,导致直播带货乱象丛生。
直播间不是法外之地,直播经济的繁荣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为了规范主播带货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相关部门已出台了一系列法律规定和政策措施。广告法、电子商务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适用于网络直播带货,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等规范性文件为主播、商家、平台等划定了行为边界;《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将直播推销商品或服务的商业广告纳入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对电子商务活动中的交易规则、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作出了详细规定。这些举措为直播经济的健康发展设定了路标、划清了红线。
随着网络消费市场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完善规则制度刻不容缓。需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系统性归纳整理,明确直播带货各主体责任划分,详细规定消费者维权方式,使监管依据更明晰、执法操作性更强。需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提高违法成本。如今年7月1日起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针对直播带货作出新规定,要求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明确消费争议解决机制。并针对直播带货的特性和突出问题作出了禁止“刷单炒信”、禁止强制搭售、禁止大数据杀熟、规范自动续费、保障无理由退货等一系列新规定。
同时,直播经济健康发展需打造主播自律、平台严查、政府严管、法律严惩的环境。主播要增强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诚信带货,为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商品信息和优质的服务;平台应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建立严格的审核和投诉处理机制,对违规主播和商家及时进行处理;政府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法律要发挥威慑作用,惩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
古器合尺度,法物应矩规。在当今时代,直播经济蓬勃发展,然而其繁荣之路离不开法治的坚实护航。唯有以法治督促并引导直播带货的各主体合规协同共治,方能一步一个脚印地营造出良好网络直播环境。如此,直播带货“乱象”必将终结,为直播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筑牢坚实根基。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向常荣 (“清江剑”网评团队、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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