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审理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再审一案
10月30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大法官李永利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申诉人雷某某与被申诉人任某某、一审第三人陈某某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时侠联出庭履行职责。
一、二审法院查明,陈某某向开发商购买商品房一套,其后又将房屋转卖给雷某某,但房屋产权仍初始登记在开发商名下。此后,陈某某因无力偿还任某某欠款被法院强制执行,法院遂查封陈某某购买的该商品房。雷某某以该商品房被其购买为由提出异议,要求排除强制执行,法院裁定中止执行。任某某不服,提起一审诉讼。
一审驳回任某某诉求,二审改判支持任某某的诉求。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以二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为由提起抗诉。
再审庭审中,检察机关宣读了民事抗诉书,申诉人与被申诉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法庭充分保障了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部分重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群众旁听了庭审。本案将择期宣判。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自2021年以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与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建立工作联席会机制,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其中,重庆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就是该机制的内容之一。今年重庆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已经进入第二个年头,按照去年刑事开庭、今年民事开庭、明年计划行政案件开庭的工作安排,重庆法检两院共同打造精品案例,切实提升审判质效,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实现司法公正。
本次审理采用了全流程网上办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率先垂范,将数字化技术融入案件审理。全流程网上办案改革,是“全渝数智法院”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庆法院信息化建设与实施五年规划(2021-2025)》39个项目中的“重中之重”,到今年底将实现三级法院全部法官全员覆盖。下一步,要紧紧围绕“方便群众诉讼、服务法官办案”,继续深化全流程网上办案改革,深入落实市委数字重庆建设大会“数字法治”建设要求,为推进数字重庆建设贡献重庆法院方案。(文/王天祥 图/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