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石柱公安深入推行智慧山林警长制促“山林长久治”
石柱县是重庆市重点林区县之一,林地面积323万多亩,森林覆盖率达60%。近年来,石柱县公安局深入推行智慧山林警长制,切实履行公安森林防火“4+4”职责,以“山林警长制”促“山林长久治”,严打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切实维护全县生态环境安全。
为全面推动“林长+山林警长”林区警务新模式落地落实,石柱县公安局建立覆盖全县所有林区的县、乡、村三级山林警长组织体系,共设山林警长64名。先后印发《石柱县公安局“智慧山林警长制”实施方案》,制定《石柱县“智慧山林警长制”工作责任制度》等系列配套制度,明确山林警长工作职责,全面落实工作责任。
各级山林警长与应急管理、林业等部门密切联动,紧盯春节、清明、端午等重要节点,深入林区、景区、自然保护地常态化进行滚动摸排,多次召开联席会议会商研判解决问题。今年以来,已出动警力200余人次,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100余次,张贴防火、非法狩猎等宣传海报500余份,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20余次,整治火灾隐患18起。
同时,全县各级山林警长依托智慧林长APP,开展巡林140余次,发现并解决涉林问题20余个,推送涉林犯罪线索9条。智慧山林APP平台的充分运用,形成了现代化、智慧型林区治安防控新体系,实现了对各级山林警长巡林情况的动态监测以及巡护、经营和案件办理的全过程监管,进一步缩短了发现案源、移交线索、打击查处周期。
此外,山林警长在森林资源保护中充分发挥了公安机关“刀把子”作用,以“打击整治涉枪爆野生动物犯罪”“清风行动”等专项行动为抓手,对涉林违法犯罪持续发起攻势。今年以来,已侦办森林资源类案件17起,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23人,有力维护了全县林区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确保全县生态环境安全,实现年内全县无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据悉,石柱县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因在打击野生动物犯罪行动中成绩突出,获评“全国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涉野生动物犯罪专项行动成绩突出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