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要求提供餐厅配备纸质菜单,不得强制或诱导关注公众号
7月18日消息,据上海市消保委微信公众号消息,上海市消保委会同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制定发布《上海市网络点餐服务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合规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自 7 月 18 日开始实施。该《指引》得到了上海市网信办、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商务委的支持。
据《指引》内容,餐饮经营者在进行网络点餐服务时,需在消费者首次使用时以弹窗或其他显著方式向消费者提示隐私政策,并征得消费者明确同意。同时,餐饮经营者也需严格按照其申明规则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权限不得超出消费者授权范围。
《指引》强调:餐饮经营者不得强制或诱导消费者关注公众号或推送商业营销信息;保障消费者可以根据意愿注销账号、删除个人信息;应当同时备纸质菜单,纸质菜单供应的服务产品须与线上产品保持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