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累计外送电量超7400亿千瓦时
本报乌鲁木齐1月15日电 记者尚杰、赵明昊 15日从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获悉,到2023年年底,新疆累计外送电量达7408亿千瓦时,相当于就地转化标准煤22409万吨。其中,新能源外送电量超过2100亿千瓦时,占到总外送电量近3成,相当于减排二氧化碳17152万吨、二氧化硫54万吨、氮氧化物47万吨。
新疆煤炭、风光等能源资源优势显著,是我国重要的综合能源基地之一。2010年,新疆建成疆电外送第一通道——哈密—敦煌750千伏输变电工程,实现新疆与全国电网互联互通。目前,新疆已建成“内供四环网,外送四通道”大电网格局,疆电外送能力达2500万千瓦。外送电量由2010年的3亿千瓦时扩大至2023年的1262亿千瓦时,外送省份从最初的7个省区市扩展到20个省区市,真正实现了“能源空中走,电送全中国”的目标。
作为国家规划建设的大型清洁能源基地,新疆立足“风光”优势,加快风能、太阳能开发利用。近年来,新疆“风光”产业快速扩容、装机量不断攀升,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2023年,新疆新能源发展实现超高速发展,全年新增新能源并网2251万千瓦,超过过去8年并网总和。新疆累计新能源装机突破6000万千瓦大关,达到6446万千瓦,利用率96%,实现增量稳率,国网新疆电力也成为国家电网公司首家完成国家首批沙戈荒项目全部并网的单位。
为加快疆电外送,新疆不断畅通外送通道建设,在建成“两交两直”外送通道基础上,2023年又开工建设了第5条外送通道,即哈密至重庆±800千伏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建成后,新疆外送能力将达3300万千瓦,提升32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