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检察组》《狂飙》等优秀法治影视作品好在哪儿?
兔年春节,电视剧《狂飙》以豆瓣评分8.7的高分在春节档“狂飙”,成为街头巷尾热议的开年超级话题剧。该剧在题材尺度、叙事技巧、人物设置、演员的演绎等方面都令人赞不绝口,成为法治题材影视作品新标杆。
作为一部以扫黑除恶常态化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背景的影视作品,《狂飙》讲述了以刑警安欣为代表的政法队伍与以高启强为代表的黑恶势力长达21 年的正邪较量,生动地反映了我国扫黑除恶斗争的实践,有力回应了扫黑除恶的民心所愿。
《狂飙》播完后,网上的评论如潮,许多观众在为主人公命运唏嘘的同时,也总结道:“做人要时刻守住底线,遵纪守法四个字要像思想钢印一样烙在大脑。”由此看来,一部热播剧带来的震撼比读一千篇普法文章都印象深刻。
法治题材影视作品发展不均衡
《狂飙》的热播让社会再次聚焦颇具神秘色彩的法治题材影视剧作品。实际上,“法治题材影视作品”至今没有严格的定义,然顾名思义,应该是与法治相关的影视作品的统称。就我国的司法体制而言,从事法治相关工作的机关主要包括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据此或可将法治题材影视作品分为公安题材(常见的刑侦剧、警匪片)、检察题材、法院题材和监狱、律师题材等。由于司法工作的特殊性、连贯性,以上几种题材实际上很难做到泾渭分明,大部分法治影视作品都出现了各种元素并存的现象,这也体现了公检法司作为“法律共同体”的特性。
国内市场上法治题材影视作品数量众多,在很长一段时期,以展现公安侦查为主的涉案剧占据大多数,因占比极大,业界曾直接将法治题材影视剧统称为“涉案剧”。在中国电视剧史上,涉案剧曾是收视主力,20 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便衣警察》《永不瞑目》等剧播放之际,万人空巷,为电视剧成为大众文化消费的主要艺术类别立下过汗马功劳,对社会心理和社会价值的引导产生过重要影响。21 世纪初的《征服》《黑洞》《黑冰》等剧更是将涉案剧类型推向了巅峰,社会热议不断。
罪案故事发生于现实生活的暗黑边缘,剧情挑战着普通观众对世俗伦理的正常认知,像一把“双刃剑”。热播的暴利推动各影视公司跟风拍摄,乱象不断,直接导致广电总局2004 年4 月向各卫视下发《关于加强涉案剧审查和播出管理的通知》,一方面防止“暴力文化”传播,另一方面也抬高了涉案剧的创作门槛。
相比之下,反映检察官、法官和律师的庭审戏一度非常缺乏。实际上,新时代人民群众不仅需要了解公安机关怎么侦破案件抓住坏人,也需要了解抓住坏人以后怎么办。法治题材影视作品应涵盖刑事司法工作全流程:公安机关侦查抓捕罪犯;检察官对警察抓到的嫌疑人进行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代表国家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法官对检察官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而律师可以为被告人进行辩护。这些司法环节对人民群众而言都非常重要,也是他们了解我国司法制度和实践最便捷的途径。
检察题材影视剧异军突起
文化产品总是时代的产物和映射,影视作品作为文化的重要形态尤其如此。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安居乐业的新时代背景下,人民群众对司法的公平正义有着强烈需求,这与法治题材影视作品之间产生了高度的契合性,法治影视作品迎来创作的黄金时期。
时代的发展推动司法理念的进步,也更新着观众对影视作品的审美观。反腐题材电视剧《人民的名义》播出,成为新时代法治题材影视剧创作的分水岭。《人民的名义》获得收视率和口碑的“双丰收”,不但催化了法治题材影视作品的蓬勃发展,也打响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的品牌。
此后,以新时代检察官和法官为主角的司法剧异军突起,很快占领了国内法治题材影视剧的半壁江山。短短四五年间,《因法之名》《巡回检察组》《真相》《庭外》《底线》《扫黑风暴》等一部部优秀法治影视作品闪亮登场,以高品质、高口碑的姿态进入观众视野,成为国内影视作品中最重要的类型。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最高检影视中心出品的电视剧《因法之名》和网剧《真相》。
《因法之名》取材于真实案例,以刑事申诉检察工作为主线,讲述了两代法律工作者侦办、纠正一起历时17 年冤错案件的故事。这是中国第一部反映平反冤假错案的电视剧,通过现实性和政治性的合理表达,用生动感人的故事传递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取得了艺术价值和社会价值双赢。
《真相》则是国内第一部反映检察技术的影视作品,号称“迈入悬疑剧新时代”的代表作。该剧讲述了检察技术人员运用先进专业技术手段,协助办案检察官攻克“零口供”等疑难案件,以新颖的叙事方式,生动展现了检察技术人员职业的特殊性及司法程序的严谨性。虽鲜为人知,但检察技术工作几乎覆盖了从侦查到审判的所有重要环节,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真相》让观众从以往的推理、探案、抓捕的传统叙事中跳脱出来,去关注如何取证、验证、实地查证的过程,同时也更深刻地感受到了检察工作的重要性。
《巡回检察组》教科书式普法
在近年来涌现的法治题材影视作品中,荣获第33 届中国电视剧“飞天奖”优秀电视剧奖的《巡回检察组》无疑为扛鼎之作。它被称为是一部检察题材的“先锋剧”,更因奇绝的故事线和丰满的人物形象,被称为“教科书式普法”典范。
《巡回检察组》甫一开播热度即炸裂,登上当年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该剧讲述了检察官冯森作为省检察院巡回检察组组长深入东川省第一监狱调查,将一批罪犯、漏犯绳之以法的故事。
犯人在监狱里的衣食住行是什么样?犯人真的会像港片里演的那样被牢头狱霸欺侮吗?监狱里面也有检察官?检察官能管住狱警?这些法律冷知识通过一系列惊心动魄的故事娓娓道来,向观众生动呈现了新时代监狱派驻检察、巡回检察工作。
细腻入微的剧情完美地搭建起人民群众与检察工作之间的信息桥梁,让观众不但了解了巡回检察工作,也更认同了整个检察工作。我本人身边也多了想成为“冯森”那样的检察官的年轻人,或者向我打听“检察官还管什么”的邻居。
坚守使命职责,有所为有所不为
“法治题材影视作品的特殊性让创作者面临巨大的挑战,让主管部门又爱又恨。”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有关负责人曾这样形容这个特殊题材。他说:“爱的是观众要看,职能部门要进行法治宣传,国家要进行普法。恨的是法治题材的影视剧‘坑’比较深,如果把握不准,或者结尾交代得不清楚,它就特别敏感。”
在最高检影视中心,从中心领导到各位制片人心中都有着这样的信念和责任感:在尊重传播规律、尊重商业规律、尊重观众体验的基础上,创作出展示依法治国征程中的司法进步和法治力量的作品,塑造人民检察官的新形象;用影视作品独特的魅力搭建人民群众和检察工作之间的桥梁,让全社会人民群众了解检察工作、监督检察工作,最终达到对检察工作、检察制度的认同。
这几条使命、责任就像铁律,时刻约束、规范着我们制片人对选题的选择和判断。当下很多影视公司喜欢社会影响力大的案件,不愿意塌下心来创作一些老百姓身边的法治故事,而很多案件因其极端的特性并不适宜被影视化扩大其影响,这样的选题必须放弃。
检察工作的形象都是由一个个具体的检察人员的形象反映出来的。塑造出有血有肉、贴近时代、让人民群众有亲近感的检察官形象,也是我们的首要任务。比如,经常有编剧或者导演喜欢给人物安上很多非同寻常的前史,不是家人遭遇不幸幼年成为孤儿,就是抱着特殊目的成为检察官,仿佛没有怀揣着深仇大恨,就不能在工作中坚持公平正义——这显然是严重脱离现实的。
要解决某些主创人员对检察工作和检察官理解的偏差,没别的捷径可走,只有扎扎实实地采风、采访检察官、阅读卷宗掌握案情细节,以高度的真实来矫正他们的思维偏差。让他们知道:检察官也有生活和情感中的问题,也有工作中的困境;穷凶极恶的罪犯内心也有隐秘柔软的角落。只有扎实地采风,尽可能全面、真实地把握人物和案件素材,才能塑造出接地气、真实的人物角色,讲好逻辑紧密、起伏跌宕又令人信服的故事。
优秀的法治影视作品具有强大且持久的影响力,它们润物无声地播撒着法治的种子,成为新时代宣传法治最重要的手段,最终推动法治成为全社会的共同信仰。
(作者系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策划总监吕卫红)
来源:《法治新闻传播》2023年第一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