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徐林:“金融强国”至少应具备三大特征
11月14日,2023第九届欧洲论坛在布鲁塞尔和上海双会场连线举行,本次论坛由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和欧盟中国贸易协会、欧盟中国商会联合主办,主题为“互信与共赢:开创中欧未来20年经济合作的新机遇”。原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徐林作为特邀嘉宾参与了圆桌讨论,提出金融创新在中欧经济关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可持续性金融和金融技术有助于打造高效的金融市场,促进投资和贸易等观点。
此外,针对10月30日至31日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对我国金融业发展提出的新要求,以及未来金融工作的新部署等,徐林接受了环球网记者的专访。
“金融强国” 至少应具备三大特征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并首次提及要以“加快建设金融强国为目标,以推进金融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金融共给测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为金融改革指明了方向。
对此,徐林在接受环球网采访时指出,此次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目标,是把金融放在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地位上;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金融发展的特殊阶段,拥有全球最大的银行体系,第二大保险、股票和债券市场,普惠金融走在世界前列,巨大的金融资源是我国推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何谓“金融强国”?徐林认为我国已然是一个金融大国,这一点毋庸置疑,但是也应当注意到,现阶段的问题是还不够强,因此将建设金融强国作为现阶段的发展目标意义重大;而“金融强国”至少应当具备三个特征:
首先是高效率的金融资源优化配置,通过金融市场自发调节,将金融资源向有潜力的、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行业、产业汇聚,并推动相关行业产业发展;其次是稳定的金融市场开放体系,只有开放的金融市场才能够让中国金融在国际金融市场中拥有足够的话语权;最后则是强大的金融市场必须拥有一个强大的实体经济作为依托和后盾。
徐林还特别强调,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着力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确保国家金融和经济安全。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稳步扩大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吸引更多外资金融机构和长期资本来华展业兴业。
应充分运用金融科技提升监管有效性
本次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还提到中小金融机构、房地产、地方政府债务等三大风险有了进一步的细化,并具体提出“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及时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
针对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徐林分析指出,传统最常见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方式就是金融系统内核销坏账,但是目前集中、大量核销坏账并不可取,这会给金融企业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等造成过大压力。立足当前的金融业不良资产风险,更适用于部分核销加部分展期的方式,用时间换空间;通过展期给予陷入困境的实体经济部门一定的缓冲期,在缓冲期内通过更有效率的经营提升盈利能力和资产质量,最终实现金融风险的化解。
徐林还强调,金融监管和金融业的稳定运行,都需要专业化的人才团队,同时还应当充分运用金融科技尤其是监管科技手段,提高监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加强和改进对数字金融领域的监管,提升监管有效性。
持续提升营商环境是关键点
此外,提振金融市场的信心也是本次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非常重要的部分,其中本次会议上对于资本市场提出,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枢纽功能,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走深走实;活跃资本市场,更好支持扩大内需。
对此徐林认为,提振金融市场信心的根源,还是要让实体经济有信心,特别是民营企业的信心。资本市场是经济的晴雨表,是实体经济兴衰的映射,只有实体经济持续向好、企业盈利能力提升并乐于投资扩张,才能为资本市场、金融市场的向好提供坚实基础。
此外,徐林还强调,提振金融市场信心和实体经济信心的过程中,持续改善和提升营商环境是关键点,特别是政策的稳定性、司法的公正性,都是实体经济实现可持续经营和高质量发展必须的土壤和空间,更是影响实业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投资信心的基础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