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要我改”变为“我要改”,全国首个推进老旧小区自主更新指导意见出台
【环球网财经报道】近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关于稳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自主更新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下称“《指导意见》”),这也是全国首个推进老旧小区自主更新的指导意见。
4月11日,在浙江省城镇老旧小区自主更新试点工作新闻通气会上,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姚昭晖表示:“城镇老旧小区自主更新的实践,对逐步进入存量更新阶段的城市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指导意见》明确,住宅小区可成立业主自主更新委员会或授权业主委员会作为自主更新实施主体,在广泛征求业主意见基础上自愿提交更新申请。申请经所在地地方政府审核通过后,业主自主更新委员会根据当地政策和条件,组织编制更新方案,包括建设方案、资金筹措、产权处置、项目设计等内容,并由业主共同作出实施决定。
对此业界人士将其总结为,《指导意见》的一大亮点在于变“要我改”为“我要改”。
此外,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处副处长戴建锋表示,老旧小区自主更新不仅能产生直接投资,还可以进一步带动建筑、建材、配套设施等上下游行业投资,进一步挖掘了投资潜力,以政策支持撬动民间投资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