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办理汽车分期,农业银行一支行员工被终身禁业
【环球网金融综合报道】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披露了一项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对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2名员工及农业银行天津南开支行1名员工作出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
根据公告,张恪对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南开支行违规办理汽车分期业务事项负有直接责任。据公开披露的裁判文书,宋某(吴某冒用宋某名义)、张某、曹某、孙某、王某、田某、唐某、胡静、李某通过天津翰伟商贸有限公司向农行南开支行申请贷记卡专项商户分期购车贷款业务,该公司经理邢某提供伪造购车协议、首付款收据、机动车登记证书、购车发票等贷款材料,通过张恪向农行南开支行为上述九人办理汽车分期贷款。
裁判文书称,张恪在办理汽车分期贷款过程中,未严格履行贷款业务审查职责,未严格核查身份证与本人的一致性、购车行为是否真实发生、借款人的借款用途是否真实准确,对购车协议、首付款收据等贷款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未进行严格调查,在贷款发放后未严格收集、核实客户车务手续资料,未按规定办理车辆抵押登记手续,未对贷款资金流向进行必要的追踪调查,致使农行南开支行向9人发放贷款共计758万元。
邢某从中扣除相关费用后将贷款转给上述九人,后吴某等人将贷款用于其他用途。吴某、李某逾期未偿还贷款,共给银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5万余元。同年11月28日,经民警电话通知,张恪于次日到公安机关投案。庭审期间,张恪自愿退赔银行损失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