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起步及多名高管人员收警示函,被认定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环球网财经综合报道】5月29日晚间,ST起步(603557)披露公告称,因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在前一日也即5月28日晚间,公司则披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起步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91号)(以下简称“《警示函》”),原因是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亏预告》,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000万元至-46000万元;随后在2024年4月24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及致歉公告》,预计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6000万元左右,业绩预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更正不及时。
对此监管部门认定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公司董事长陈丽红、总经理孙兵、财务总监饶聪美、董事会秘书张盛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ST起步及相关人员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ST起步在公告中表示,收到上述警示函后,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深刻反思,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引以为戒、吸取教训,严格执行财务和会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推动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另据公开信息披露显示,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4月27日对ST起步2023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